起訴離婚沒有結婚證原件怎么辦(起訴離婚法院要結婚證原件干什么)
沒有結婚證但是戶口在一起怎么離婚
一、戶口在一起沒有結婚證怎么離婚
在沒有結婚證的情形下,戶口本顯示的“夫妻關系”應當屬于登記錯誤,依法應予以糾正。
男女雙方并未依據《民法典》第1049條的規(guī)定辦理結婚登記,而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的,如果雙方的同居關系建立與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記管理條例》實施之后,那么屬于非法同居關系,不存在解除婚姻關系的說法,無法共同生活,自行分開即可。關于非法同居期間所取得的財產,又雙方當事人協(xié)議處理,協(xié)議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予以解決。
如果雙方的同居關系建立與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記管理條例》實施之前,且符合實質婚姻構成要件的,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人民法院會按照事實婚姻作出處理。
二、離婚需要的證件材料
1、結婚證;
2、身份證;
3、離婚起訴狀;
4、起訴狀應包含原告、被告的身份基本情況、訴訟請求、事實和理由等內容;
5、提供的證據包括身份證、結婚證、子女出生證、夫妻感情破裂的證據、對方有過錯行為的證據、財產的證據等;
6、起訴離婚最好聘請專業(yè)律師辦理,因為會涉及到財產分割及子女撫養(yǎng)等問題。
《婚姻登記條例》
第十條
內地居民自愿離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中國公民同外國人在中國內地自愿離婚的,內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門居民、臺灣居民、華僑在中國內地自愿離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內地居民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
第十一條
辦理離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一)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二)本人的結婚證;(三)雙方當事人共同簽署的離婚協(xié)議書。辦理離婚登記的香港居民、澳門居民、臺灣居民、華僑、外國人除應當出具前款第(二)項、第(三)項規(guī)定的證件、證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門居民、臺灣居民還應當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證、身份證,華僑、外國人還應當出具本人的有效護照或者其他有效國際旅行證件。離婚協(xié)議書應當載明雙方當事人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對子女撫養(yǎng)、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xié)商一致的意見。
第十三條
婚姻登記機關應當對離婚登記當事人出具的證件、證明材料進行審查并詢問相關情況。對當事人確屬自愿離婚,并已對子女撫養(yǎng)、財產、債務等問題達成一致處理意見的,應當當場予以登記,發(fā)給離婚證。
第十七條
結婚證、離婚證遺失或者損毀的,當事人可以持戶口簿、身份證向原辦理婚姻登記的機關或者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補領?;橐龅怯洐C關對當事人的婚姻登記檔案進行查證,確認屬實的,應當為當事人補發(fā)結婚證、離婚證。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xié)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xié)議應當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yǎng)、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xié)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七條
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任何一方不愿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前款規(guī)定期限屆滿后三十日內,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fā)給離婚證;未申請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第一千零七十八條
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愿離婚,并已經對子女撫養(yǎng)、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xié)商一致的,予以登記,發(fā)給離婚證。
《婚姻登記條例》
第十條
內地居民自愿離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中國公民同外國人在中國內地自愿離婚的,內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門居民、臺灣居民、華僑在中國內地自愿離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內地居民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
第十一條
辦理離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一)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二)本人的結婚證;(三)雙方當事人共同簽署的離婚協(xié)議書。辦理離婚登記的香港居民、澳門居民、臺灣居民、華僑、外國人除應當出具前款第(二)項、第(三)項規(guī)定的證件、證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門居民、臺灣居民還應當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證、身份證,華僑、外國人還應當出具本人的有效護照或者其他有效國際旅行證件。離婚協(xié)議書應當載明雙方當事人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對子女撫養(yǎng)、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xié)商一致的意見。
第十三條
婚姻登記機關應當對離婚登記當事人出具的證件、證明材料進行審查并詢問相關情況。對當事人確屬自愿離婚,并已對子女撫養(yǎng)、財產、債務等問題達成一致處理意見的,應當當場予以登記,發(fā)給離婚證。
第十七條
結婚證、離婚證遺失或者損毀的,當事人可以持戶口簿、身份證向原辦理婚姻登記的機關或者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補領?;橐龅怯洐C關對當事人的婚姻登記檔案進行查證,確認屬實的,應當為當事人補發(fā)結婚證、離婚證。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xié)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xié)議應當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yǎng)、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xié)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七條
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任何一方不愿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前款規(guī)定期限屆滿后三十日內,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fā)給離婚證;未申請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第一千零七十八條
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愿離婚,并已經對子女撫養(yǎng)、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xié)商一致的,予以登記,發(fā)給離婚證。
沒有結婚證如何起訴離婚
沒有結婚證需要離婚的,可以在補辦結婚證之后,再去起訴離婚,或者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出具婚姻關系證明,之后再去起訴。但如果是因為沒有辦理結婚登記而沒有結婚證的,則不存在婚姻關系,也就不用離婚,解除同居關系即可。
一、離婚流程如下:
1、申請。協(xié)議離婚必須雙方親自到一方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管理機關申請,不得委托他人代理。申請時各方應持戶口證明、居民身份證明、所在單位或村、居民委員會出具的介紹信、離婚協(xié)議書、結婚證等,以便登記管理機關查明當事人身份,確定管轄權;
2、審查?;橐龅怯浌芾頇C關在受理當事人的離婚物旁登記申請后,應當在一個月內進行審查,在審查過程中,應全面了解協(xié)議的內容,尤其是注意雙方當事人請求離婚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實,子女撫養(yǎng)、夫妻一方的生活困難幫助、分割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是否合適;
3、登記?;橐龅怯浌芾頇C關審查后,對符合離婚條件的,應予登記,發(fā)給離婚饑螞悄證,注銷結婚證;對于不符合法定條件不予登記的,應以書面形式說明不予登記的理由,夫妻關系從當事人領取離婚證時起解除。離婚的當事人一方不按照離婚協(xié)議履行應盡義務的,爛渣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4、撤銷。申請離婚的當事人弄虛作假、騙取離婚登記的,婚姻登記管理機關應當撤銷離婚登記,對離婚的當事人宣布其解除婚姻關系無效并收回離婚證,如果當事人認為其符合離婚條件,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對復議決定不服,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訴訟。
離婚分為協(xié)議離婚和訴訟離婚兩種方式。協(xié)議離婚需要雙方都同意離婚,然后簽訂離婚協(xié)議書,再到婚姻婚姻登記機關去辦理離婚登記。訴訟離婚需要想離婚的一方去法院起訴,法院審理后認為夫妻感情破裂的,會判決準予離婚。
二、辦離婚手續(xù)要準備的材料,具體如下:
1、雙方戶口證明;
2、雙方居民身份證;
3、所在單位、村民委員會出具的介紹信;
4、結婚證或者夫妻關系證明書;
5、當事人一寸免冠近照各二張;
6、離婚協(xié)議書。
離婚需要冷靜期一個月,自離婚冷靜期屆滿后三十日內,雙方當事人應當持相關證件和材料,共同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fā)給離婚證,對不符合離婚登記條件的不予辦理。
綜上所述,離婚需要準備離婚相關證件和準備離婚相關材料等手續(xù),一般起訴離婚主要需要準備本人的身份證或戶口簿等有效身份證件,通常離婚需要具備雙方自愿離婚等條件。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xié)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xié)議應當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yǎng)、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xié)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起訴離婚沒有結婚證怎么辦
1、可以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補領結婚證。當事人遺失、損毀婚姻證件,可以向原辦理該婚姻登記的機關或者一方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補領。根據該條規(guī)定,遺失、損毀結婚證的,可以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補領。
2、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申請出具婚姻登記記錄的證明。申請補領結婚證的,當事人須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填寫申請補領婚姻登記證聲明書。實踐中婚姻登記機關對于申請補領結婚登記的,一般要求男女雙方均到場進行拍照才能辦理補領結婚證。而離婚訴訟往往是一方不愿意離婚另一方才會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不愿離婚的一方往往不會配合欲離婚的一方到婚姻登記機關補辦結婚證。
事實婚姻沒有結婚證怎么離婚
一、事實婚姻沒有結婚證怎么離婚
1、沒有結婚證的男女雙方離婚無需去婚姻登記辦理離婚手續(xù),直接分開即可。對于財產、子女問題協(xié)商不成的可以起訴到法院,但法院在處理非法同居期間的財產與夫妻之間共同財產有所不同。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二、離婚的方式主要有哪些
離婚主要有兩種方式,一種方式是協(xié)議離婚,另一種方式是起訴離婚。協(xié)議離婚的條件就是雙方自愿離婚,對財產分配、子女撫養(yǎng)等問題能協(xié)商一致的。對于雙方要求離婚,但是對子女撫養(yǎng)、夫妻一方生活困難的經濟幫助、財產及債務處理事項未達成協(xié)議的,婚姻登記管理機關不予受理。一方或者雙方當事人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或無民事行為能力的,婚姻登記管理機關不予受理。關于起訴離婚,夫妻感情是否破裂是法院考慮判決離婚的重要因素,下列情形屬于夫妻感情破裂,經過法院調解不成的,準予離婚:
1、對方與他人結婚或者與他人以夫妻名義生活在一起;
2、對方有家暴、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行為;
3、對方有賭博、吸毒等惡習,而且屢教不改的;
4、夫妻兩人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5、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如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結婚疾病、一方婚前隱瞞了精神病,婚后經治不愈。
沒有結婚證可以到法院起訴離婚嗎?需要辦理什么手續(xù)?
以前在外地上班時碰到很多小女孩,年紀輕輕就已經生了小孩,但是沒有領結婚證,這一點我覺得很奇怪,后來問別人才知道,這些女孩子因為出社會比較早,找男朋友之后,兩人很快發(fā)生關系,一旦懷上小孩,然后就會生下來,兩人也跟正常夫妻一樣生活,但因為沒有到年齡領結婚證,所以說就只能這樣過,也不會說辦酒席,但家里父母都知道,很多小孩都幾歲了,竟然還沒有到法定年齡,想想他們當初生小孩子,估計就只有十幾歲吧,太嚇人了。
所以很多這種情況,最后假如兩人性格不合,因為兩人沒有領取結婚證,所以就不存在離婚一說,直接分手,就是說多了一個孩子,一般這種情況下,女方也不會要沒有名,沒有份又沒有結婚,屬于未婚先孕,就會給男方撫養(yǎng),根本不需要去法院起訴離婚,就跟男女朋友分手一樣簡單。
所以說這些女孩子太糊涂,一點都不愛惜自己身體,這樣孩子就成了單親家庭,從小就沒有媽媽,多么可憐,既然兩人選擇在一起,就要對婚姻負責,對孩子負責,不然就不要這么草率的選擇在一起,如果按照正常流程到法定年齡結婚,領結婚證,可能很多事情想想也就算了,不會想著輕易分開,因為沒有證書束縛,所以你覺得分開就分開,沒什么大不了。
雖然話是這樣說,這年頭誰離開誰照樣過,但是可憐的還不是孩子,你們的錯誤為什么由他來承擔?一生下來,媽媽就不在身邊,這種家庭長大的孩子,以后不管是生活還是工作方面,對她影響都很大,可能一輩子都有陰影,現(xiàn)在你們不感覺等以后孩子埋怨你時,你就知道了,為什么別人都是一家三口?而我卻只有爸爸,等到那時候你就會啞口無言。
想起訴離婚可是結婚證丟了怎么辦
可到婚姻登記機關開具婚姻關系證明起訴立案。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規(guī)定:
第二十一條對 公民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一百二十條 起訴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并按照被告人數(shù)提出副本。
書寫起訴狀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起訴,由人民法院記入筆錄,并告知對方當事人。
第一百二十一條 起訴狀應當記明下列事項:
(一)原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yè)、工作單位、住所、聯(lián)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
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聯(lián)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別、工作單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等信息;
(三)訴訟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與理由;
(四)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
因此,起訴離婚需要提交起訴狀一式兩份、原告本人身份證及復印件、結婚證及復印件,到被告住所地起訴立案,如果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到被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訴立案。
起訴離婚沒有結婚證也沒有戶口本怎么辦理
根據《婚姻登記條例》規(guī)定:
第十七條 結婚證、離婚證遺失或者損毀的,當事人可以持戶口簿、身份證向原辦理婚姻登記的機關或者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補領。婚姻登記機關對當事人的婚姻登記檔案進行查證,確認屬實的,應當為當事人補發(fā)結婚證、離婚證。
因此,結婚證遺失的可以申請補領。
以山西省為例,根據《山西省常住戶口登記管理規(guī)定》:
第一百零七條 公民按規(guī)定申報戶口登記后,公安派出所應當簽發(fā)居民戶口簿。
變更戶主或者戶主戶口遷出的,應收回原居民戶口簿,簽發(fā)新的居民戶口簿。
第一百零八條 公民遺失居民戶口簿的,戶主應當及時到公安派出所申報證件遺失和補發(fā)。
因此,戶口簿遺失的,可到公安派出所申報證件遺失和補發(fā)。
用補發(fā)的結婚證和戶口簿辦理離婚訴訟手續(x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