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男方不給戶口本怎么遷走戶口(離婚了戶口還在男方家拆遷有份嗎)
離婚男方不給戶口本怎么遷走戶口
法律主觀:
離婚要遷戶口男方不給戶口本的辦法:當事人可以向戶籍登記地公安機關說明相關情況,請求出具戶籍證明材料,并據此辦理遷入、遷出手續(xù),當事人還可以直接提起訴訟,要求對方交付戶口簿,然后辦理戶口遷移手續(xù)。
法律客觀:
《戶口管理條例》第十條 公民遷出本戶口管轄區(qū),由本人或者戶主在遷出前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件,注銷戶口。 公民由農村遷往城市,必須持有城市勞動部門的錄用證明,學校的錄取證明,或者城市戶口登記機關的準予遷入的證明,向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辦理遷出手續(xù)。 公民遷往邊防地區(qū),必須經過常住地縣、市、市轄區(qū)公安機關批準。 第十九條 公民因結婚、離婚、收養(yǎng)、認領、分戶、并戶、失蹤、尋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戶口變動的時候,由戶主或者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變更登記。
離婚了 男方不給戶口本 怎么遷戶口
法律分析:離婚后,一方想遷戶,如果對方不給戶口本,可用以下方式解決:1、當事人可以在確認戶口本確在對方的情況下向法院提起訴訟。因戶口本為雙方共有并且共用,男方不愿拿出來即可告對方侵權。2、向戶籍管理部門申請遺失補辦。3、可以在戶口本上改為非親屬關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xié)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xié)議應當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yǎng)、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xié)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離婚男方不給戶口本怎么遷戶口
法律分析:離婚男方不給戶口本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戶口簿是共用的,男方不給可告對方侵權或者向戶籍管理部門申請遺失補辦,在戶籍部門補發(fā)后,完成戶口遷移手續(xù),具體流程如下:1、向遷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請遷入申請;2、向現(xiàn)戶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遷出申請、開具戶籍證明;2、持戶籍證明和相關證明材料(結婚證等)前往遷入地的市級公安局戶政科申請遷入,領取準遷證;3、持《準遷證》回戶口所在地派出所辦理遷出并開具遷移證;4、持遷移證、身份證去遷入地派出所入戶。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第十條 公民遷出本戶口管轄區(qū),由本人或者戶主在遷出前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件,注銷戶口。公民由農村遷往城市,必須持有城市勞動部門的錄用證明,學校的錄取證明,或者城市戶口登記機關的準予遷入的證明,向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辦理遷出手續(xù)。公民遷往邊防地區(qū),必須經過常住地縣、市、市轄區(qū)公安機關批準。
離婚了遷戶口對方不給戶口本怎么辦
離婚后,一方想遷戶,如果對方不給戶口本,可用以下方式解決:
1、當事人可以在確認戶口本確在對方的情況下向法院提起訴訟。因戶口本為雙方共有并且共用,男方不愿拿出來即可告對方侵權。
2、向戶籍管理部門申請遺失補辦。
3、可以在戶口本上改為非親屬關系。若男方不提供戶口本,可以到戶籍派出所另行辦理自己的戶口本或者戶籍證明,但需要你提供離婚證、離婚協(xié)議或者離婚判決書。
離婚后遷戶口對方不給戶口本的辦法:一般情況下,由當事人自行協(xié)商處理。若協(xié)商不成的,當事人可以前往戶籍登記地公安機關,申請開具戶籍證明,也可以直接起訴。待能夠確認其身份后,再按照法定程序辦理戶籍遷移。
其戶主或家庭成員一方因家庭內部矛盾不愿將本戶居民戶口簿交與其他家庭成員使用、以至于該家庭成員無法辦理個人相關事務,且經戶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說服無效的,公安派出所可憑該家庭成員的書面申請以及相關證明,為其制發(fā)僅含首頁和其本人常住人口登記卡的居民戶口簿,并在常住人口登記表和人口信息系統(tǒng)中注明相關情況。當事人無法出具居民戶口簿的,機關可憑公安部門或有關戶籍管理機構出具的加蓋印章的戶籍證明辦理婚姻登記,當事人屬于的,婚姻登記機關可憑集體戶口簿內本人的戶口卡片或加蓋單位印章的記載其戶籍情況的戶口簿復印件辦理婚姻登記當事人未辦理落戶手續(xù)的,戶口遷出地或另一方當事人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可憑公安部門或有關戶籍管理機構出具的證明材料辦理婚姻登記。
以上為處理方法。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十九條
公民因結婚、離婚、收養(yǎng)、認領、分戶、并戶、失蹤、尋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戶口變動的時候,由戶主或者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變更登記。
離婚后如果男方不同意戶口遷走怎么辦
法律分析:離婚了男方不給遷戶口的,有2個處理步驟。分別是:1、確認戶口本是在男方的情況下,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因為戶口本是雙方共有且共用,男方不愿拿出的,就可告對方侵權;2、向戶籍管理部門申請遺失補辦。因戶口本老是沒法拿到,因此可確認其已遺失,在戶籍部門補發(fā)時把戶口順便遷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二十三條 人民法院應當保障當事人依照法律規(guī)定享有的起訴權利。對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條的起訴,必須受理。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立案,并通知當事人;不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作出裁定書,不予受理;原告對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訴。
離婚遷戶口男方不給戶口本怎樣把戶口遷走
法律分析:離婚后,一方想遷戶,如果對方不給戶口本,可用以下方式解決:1、當事人可以在確認戶口本確在對方的情況下向法院提起訴訟。因戶口本為雙方共有并且共用,男方不愿拿出來即可告對方侵權。2、向戶籍管理部門申請遺失補辦。3、可以在戶口本上改為非親屬關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第三條 戶口登記工作,由各級公安機關主管。城市和設有公安派出所的鎮(zhèn),以公安派出所管轄區(qū)為戶口管轄區(qū);鄉(xiāng)和不設公安派出所的鎮(zhèn),以鄉(xiāng)、鎮(zhèn)管轄區(qū)為戶口管轄區(qū)。鄉(xiāng)、鎮(zhèn)人民委員會和公安派出所為戶口登記機關。居住在機關、團體、學校、企業(yè)、事業(yè)等單位內部和公共宿舍的戶口,由各單位指定專人,協(xié)助戶口登記機關辦理戶口登記;分散居住的戶口,由戶口登記機關直接辦理戶口登記。居住在軍事機關和軍人宿舍的非現(xiàn)役軍人的戶口,由各單位指定專人,協(xié)助戶口登記機關辦理戶口登記。農業(yè)、漁業(yè)、鹽業(yè)、林業(yè)、牧畜業(yè)、手工業(yè)等生產合作社的戶口,由合作社指定專人,協(xié)助戶口登記機關辦理戶口登記。合作社以外的戶口,由戶口登記機關直接辦理戶口登記。
第四條 戶口登記機關應當設立戶口登記簿。城市、水上和設有公安派出所的鎮(zhèn),應當每戶發(fā)給一本戶口簿。農村以合作社為單位發(fā)給戶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戶口不發(fā)給戶口簿。戶口登記簿和戶口簿登記的事項,具有證明公民身份的效力。
第五條 戶口登記以戶為單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處的立為一戶,以主管人為戶主。單身居住的自立一戶,以本人為戶主。居住在機關、團體、學校、企業(yè)、事業(yè)等單位內部和公共宿舍的戶口共立一戶或者分別立戶。戶主負責按照本條例的規(guī)定申報戶口登記。
離婚后男方不給戶口本怎么辦
男方不愿意拿出戶口本而導致戶口無法遷移,對此可用兩種方法解決
1、確認戶口本確在男方的情況下向法院提起訴訟。因戶口本為雙方共有并且共用,男方不愿拿出來即可告對方侵權
2、向戶籍管理部門申請遺失補辦。因戶口本老是沒法拿到,因此可確認其已遺失,在戶籍部門補發(fā)時將戶口順便遷出。
一、離婚后男方不給戶口本
男方不愿意拿出戶口本而導致戶口無法遷移,對此可用兩種方法解決:
1、確認戶口本確在男方的情況下向法院提起訴訟。因戶口本為雙方共有并且共用,男方不愿拿出來即可告對方侵權;
2、向戶籍管理部門申請遺失補辦。因戶口本老是沒法拿到,因此可確認其已遺失,在戶籍部門補發(fā)時將戶口順便遷出。
二、離婚戶口遷移手續(xù)
1、到目前戶籍所在地戶口登記機關開具遷出證明。《戶口登記條例》第10條第1款規(guī)定:公民遷出本戶口管轄區(qū),由本人或者戶主在遷出前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件,注銷戶口。
2、辦理遷入手續(xù)。《戶口登記條例》第13條第1款規(guī)定:公民遷移,從到達遷入地的時候起,城市在3日以內,農村在10日以內,由本人或者戶主持遷移證件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入登記,繳銷遷移證件。
《戶口登記條例》第10條第1款規(guī)定:公民遷出本戶口管轄區(qū),由本人或者戶主在遷出前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件,注銷戶口。
《戶口登記條例》第13條第1款規(guī)定:公民遷移,從到達遷入地的時候起,城市在3日以內,農村在10日以內,由本人或者戶主持遷移證件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入登記,繳銷遷移證件。
3、不同省區(qū)對戶口遷移手續(xù)問題還作出了更加具體的規(guī)定,如果不明白如何辦理戶口遷移手續(xù),亦可到當?shù)氐墓矐艨诘怯洐C關進行咨詢。
三、離婚后戶口分戶
1、因婚姻變化、家庭成員變化、住房結構變化需分戶的,憑新家庭的成員名單和房管部門出具的房屋產權證明或單位分房證明。
2、屬結婚或離婚分戶的,憑《結婚證》或離婚證明(未成年人子女與父母之間、單元房中分開居住、借住、租賃、搭建臨時房等,不得分戶),經派出所外勤民警審核同意后到派出所戶籍室辦理分戶手續(xù)。
四、離婚后孩子戶口
1、離婚后孩子的撫養(yǎng)權歸誰,孩子的戶口就跟誰走。
2、如果小孩未滿18周歲,需要父母代為辦理戶口的遷移。
3、如果孩子年滿18周歲,可由他自己去辦理戶口的遷移。
4、年滿18周歲,可單獨立戶,持本人身份證、戶口本派出所申請辦理即可。
我在上文為您整理了離婚后男方不給戶口本,女方可以怎么辦的相關知識,女方可以去法院起訴男方侵權或者直接到相關的部門進行戶口本的遺失申辦。
雙方離婚了想把戶口遷走,男方不給戶口本怎么辦
法律分析:離婚對方不給戶口本的,當事人可以在確認戶口本確在對方的情況下向法院提起訴訟,也可以向戶籍管理部門申請遺失補辦。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第十條 公民遷出本戶口管轄區(qū),由本人或者戶主在遷出前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件,注銷戶口。
公民由農村遷往城市,必須持有城市勞動部門的錄用證明,學校的錄取證明,或者城市戶口登記機關的準予遷入的證明,向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辦理遷出手續(xù)。
公民遷往邊防地區(qū),必須經過常住地縣、市、市轄區(qū)公安機關批準。
第十三條 公民遷移,從到達遷入地的時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內,農村在十日以內,由本人或者戶主持遷移證件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入登記,繳銷遷移證件。
沒有遷移證件的公民,憑下列證件到遷入地的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入登記:
一、復員、轉業(yè)和退伍的軍人,憑縣、市兵役機關或者團以上軍事機關發(fā)給的證件;
二、從國外回來的華僑和留學生,憑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或者入境證件;
三、被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或者公安機關釋放的人,憑釋放機關發(fā)給的證件。
離婚后戶口還在男方家,不給戶口本怎么處理
法律主觀:
, 有幾種辦法。 一、第一種是回原籍:拿著原籍派出所同意簽發(fā)的戶口準遷表去戶籍部門辦理準遷證(需要有原籍單位或者村委同意接收的證明和 離婚協(xié)議書 ),然后在現(xiàn)在戶籍派出所辦理戶口遷移證。第二種是現(xiàn)籍分戶:戶口和前夫分開,單戶.雖然還是一個戶口地址,但是戶口在法律意義上是分開了。 當事人想轉移戶籍,需要先到落戶地區(qū)戶籍派出所提交當事人身份證,戶口本,婚姻情況證明,等證件材料申請辦理落戶手續(xù),在取得落戶地區(qū)戶籍派出所審核通過之后,會給當事人開具準予遷入的準遷證。 然后當事人憑準遷證和上述證件材料,回到當事人目前戶籍派出所說明情況,申請辦理戶籍遷出手續(xù),如果戶籍派出所同意當事人遷出戶籍,會注銷當事人的戶籍,當事人拿到戶籍資料,再回到落戶地區(qū)派出所辦理上戶口手續(xù)。 如果當事人在離婚后,選擇再婚登記的時候,無法出示戶口本,可以到戶籍管理部門開具戶籍證明后,在辦理 結婚登記手續(xù) 。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十九條,公民因結婚、離婚、收養(yǎng)、認領、分戶、并戶、失蹤、尋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戶口變動的時候,由戶主或者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變更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