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可否要求“以夫之姓,冠妻之名”?
2023.09.05 10:5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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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律云律師團
北京天用律師事務所
擅長領域:交通事故
丈夫可否要求“以夫之姓,冠妻之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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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可否要求“以夫之姓,冠妻之名”?
不能。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六條規(guī)定,夫妻雙方都有各自使用自己姓名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