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夜情”“通奸”“嫖娼”是否是法律意義上的“與他人同居”?
2023.09.05 10:5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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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律云律師團
北京天用律師事務(wù)所
擅長領(lǐng)域:交通事故
“一夜情”“通奸”“嫖娼”是否是法律意義上的“與他人同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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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夜情”“通奸”“嫖娼”是否是法律意義上的“與他人同居”?
法律意義的“與他人同居”必須具有“持續(xù)、穩(wěn)定”的特征,“偶爾一次”或者不持續(xù)、穩(wěn)定的發(fā)生性關(guān)系的行為等均不是法律意義的“與他人同居”。
根據(jù)《婚姻家庭編司法解釋》第二條規(guī)定,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條、第一千零七十九條、第一千零九十一條規(guī)定的“與他人同居”的情形,是指有配偶者與婚外異性,不以夫妻名義,持續(xù)、穩(wěn)定地共同居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