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區(qū)分債的概括移轉與債務加入?,債務移轉和債務加入
債務加入與債務轉移的區(qū)別有什么
一是構成要件不同。債務轉移是債務人將合同義務轉移給第三方,脫離原有的債權債務關系,必須得到債權人的同意;而債務加入是第三方加入到原有的債權債務關系中來,同時債務人并不脫離原債務關系,債權人接受即可。
債務加入,承擔債務的主體為第三人和原有債務人;債務轉移,承擔債務的主體為第三人,原債務人不再是義務履行人。 二者的法律特征不同。
法律主觀:債務轉移和債務加入具有下列區(qū)別:新債務人承擔責任程度不同。債務加入的第三人加入到債的法律關系中,成為新債務人,但并不免除原債務人的責任,新債務人與原債務人對債權人承擔連帶責任。
債權債務承擔與債務轉移的區(qū)別是什么
1、法律主觀:債權債務概括轉移合同是什么債權債務概括移轉是指把全部或某一特定的債權、債務全部移轉給受讓人,而不僅僅是權利或義務的移轉。債權債務概括移轉可為全部債權債務的移轉,也可為部分債權債務的移轉。
2、債務承擔與債務轉移的區(qū)別債務承擔是第三人單方表示代替?zhèn)鶆杖饲鍍攤鶆?,債務轉移的情況下,債務人和債權人將與第三人達成轉讓債務的協(xié)議。
3、由此看出,債務轉移屬于免責的債務承擔,與并存的債務承擔有著較大區(qū)別:主要是在債務轉移的情況下,債務人已經與債權人形成的債權債務關系將發(fā)生消滅,債務人將退出該債務關系,第三人成為債的關系的當事人。
4、法律主觀:債務轉移與債權轉讓所具有的區(qū)別:債務轉移不僅必須由原債務人和新債務人達成協(xié)議,而且必須經原債權人同意。
5、債務轉移、債務承擔二者的具體區(qū)別:在債務全部轉移的情況下,債務人將退出該債務關系,第三人成為債的關系的當事人。而并存的債務承擔,第三人僅是履行主體之一,債務人并不退出原來債的關系。
債務轉讓和債務轉移的區(qū)別
由此看出,債務轉移屬于免責的債務承擔,與并存的債務承擔有著較大區(qū)別:主要是在債務轉移的情況下,債務人已經與債權人形成的債權債務關系將發(fā)生消滅,債務人將退出該債務關系,第三人成為債的關系的當事人。
法律分析:在債務轉移的情況下,債務人、債權人將和第三人達成轉讓協(xié)議,也就是說,債務轉移時必須經債權人同意,否則不發(fā)生法律效力。
債務轉讓和債務轉移沒有太大的區(qū)別,都是指債務人將全部或者部分的債務轉給第三人,并且依法取得了債權人的同意。而債務轉讓與債權轉讓的區(qū)別是前者需取得債權人的同意,后者需及時通知債務人。
總之,債權轉讓就是債權人將自己的債權轉讓給別人,債務移轉就是債務人將自己的債務轉移給別人。
債務加入與債務承擔區(qū)別
債務加入一般指并存?zhèn)鶆粘袚?。并存?zhèn)鶆粘袚侵競鶆杖瞬⒉幻撾x合同關系,而由第三人加入到合同關系當中,與債務人共同承擔合同義務的債務承擔方式。
債務加入指的是在原有借款協(xié)議的基礎上,通過協(xié)議的方式向原來的債權人增加一個或多個新的債務人。在債務加入后,新的債務人也需要承擔與原債務人相同的債務責任和義務。
這兩者的區(qū)別在于,債務加入是新增加了一個債務人,但不免除原債務人的責任;而免責的債務承擔是債務人的替換,也即免除原債務人的責任,由新債務人負擔債務。
法律主觀:債務轉移和債務加入具有下列區(qū)別:新債務人承擔責任程度不同。債務加入的第三人加入到債的法律關系中,成為新債務人,但并不免除原債務人的責任,新債務人與原債務人對債權人承擔連帶責任。
債務轉移與債務加入的區(qū)分標準
1、債務加入,承擔債務的主體為第三人和原有債務人;債務轉移,承擔債務的主體為第三人,原債務人不再是義務履行人。 二者的法律特征不同。
2、債務轉移與債務加入的區(qū)別是新債務人承擔責任程度不同:債務加入的第三人加入到債的法律關系中,成為新債務人,但并不免除原債務人的責任,新債務人與原債務人對債權人承擔連帶責任。
3、法律主觀:債務轉移和債務加入具有下列區(qū)別:新債務人承擔責任程度不同。債務加入的第三人加入到債的法律關系中,成為新債務人,但并不免除原債務人的責任,新債務人與原債務人對債權人承擔連帶責任。
4、故 債務轉讓 與 債務 加入的區(qū)別如下: 債務加入的第三人加入到債的法律關系中,成為新 債務人 ,但并不免除原債務人的責任,新債務人與原債務人對 債權人 承擔連帶責任 。
5、法律分析:債務轉移與債務加入的區(qū)別是新債務人承擔責任程度不同:債務加入的第三人加入到債的法律關系中,成為新債務人,但并不免除原債務人的責任,新債務人與原債務人對債權人承擔連帶責任。
債務轉讓和債務加入的區(qū)別是什么
1、債務轉移與債務加入的區(qū)別是新債務人承擔責任程度不同:債務加入的第三人加入到債的法律關系中,成為新債務人,但并不免除原債務人的責任,新債務人與原債務人對債權人承擔連帶責任。
2、債務轉讓,即合同義務的轉讓,是指在債的內容不改變的基礎上,債務人與債權人、第三人通過協(xié)議,將債務全部或部分地移轉給第三人的一種法律制度。
3、法律主觀:債務轉移和債務加入具有下列區(qū)別:新債務人承擔責任程度不同。債務加入的第三人加入到債的法律關系中,成為新債務人,但并不免除原債務人的責任,新債務人與原債務人對債權人承擔連帶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