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借別人用不還款可不可以起訴(信用卡分期還款可不可以提前還)
借給別人信用卡,現(xiàn)在別人不還錢,可以起訴對方嗎
法律分析:可以協(xié)商解決 ,也可以直接到法院起訴。信用卡借給別人用,別人不還款,信用卡持有人應當承擔法律責任。如果數(shù)額較大,涉嫌信用卡詐騙罪。信用卡詐騙罪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違反信用卡管理法規(guī),利用信用卡進行詐騙活動,騙取財物數(shù)額較大的行為。
法律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一十九條 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二)有明確的被告;(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四)屬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我借用他人信用卡還不上會不會被起訴?
答:是的,借用他人信用卡而不能按時歸還,可能會被起訴。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guī)定,“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因此,借用他人信用卡而不能按時歸還,可能會被起訴。要想避免被起訴,首先應該明確借用他人信用卡的目的,并且要求借款人提供有效的身份證明,以確保借款人的身份真實有效。其次,應該明確借款人的還款時間,并且要求借款人按時歸還,以避免逾期還款。最后,應該定期檢查信用卡賬戶,以確保借款人按時歸還??傊?,借用他人信用卡而不能按時歸還,可能會被起訴,因此,在借用他人信用卡時,應該謹慎行事,以避免不必要的麻煩。
信用卡被他人使用不還款,可以起訴他嗎
法律分析:信用卡借別人用不還款,可以起訴,但是需要有相應的證據(jù)證明,否則欠款仍然需要信用卡所有人償還。當事人持有的借據(jù)、收據(jù)、欠條等債權憑證沒有載明債權人,持有債權憑證的當事人提起民間借貸訴訟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被告對原告的債權人資格提出有事實依據(jù)的抗辯,人民法院經(jīng)審查認為原告不具有債權人資格的,裁定駁回起訴。
法律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五條 借款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期限返還借款。對借款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據(jù)本法第五百一十條的規(guī)定仍不能確定的,借款人可以隨時返還;貸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內返還。
我的信用卡借別人用了,現(xiàn)在不還錢我,我可以起訴他嗎
可以起訴。債務人欠錢不還的,債權人可以到對方戶籍所在地或者經(jīng)常居住地的法院起訴。欠款屬于民事糾紛,是可以起訴的的。如果債權人起訴并勝訴后,訴訟費可能由債務人承擔。如果債權人不起訴,約定了還款時間是有訴訟時效的,那么拿回錢的幾率就是零,起訴了至少還有希望。
法律分析
債務人欠錢不還,大致是有這三種情形,一是有可能是忘記了,遇到這種情況則可以在債務到期時,直接開口要債務人還錢。二是沒有能力還,遇到這種情形,可以和債務人協(xié)商再簽訂一個還款協(xié)議,約定還款方式和期限。三是債務人以各種借口拖延還款,或者惡意逃避債務,遇到這種情形,最有效的方法是在訴訟時效期限內向法院提起訴訟,同時提起訴訟保全申請,法院會采取財產(chǎn)保全等措施,包括凍結借款人以及貸款擔保人的所有銀行帳戶上的存款,查封已抵質押的財產(chǎn)等。判決下來后,再申請法院依法強制執(zhí)行財產(chǎn)以清償債務。債權人起訴債務人要提交的證據(jù)有:(1)借款協(xié)議或借據(jù);(2)借貸關系有擔保人的,有關擔保的證據(jù);(3)借貸雙方交付、收到錢款的憑證;(4)債務人借款用途的證明等等這些。
法律依據(jù)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一十九條 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二)有明確的被告;(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四)屬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第一百二十條 起訴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并按照被告人數(shù)提出副本。書寫起訴狀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起訴,由人民法院記入筆錄,并告知對方當事人。
信用卡借別人用不還款可以起訴嗎?
可以起訴,根據(jù)我國民事訴訟法規(guī)定,債權人請求債務方給付金錢、有價證券,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向有管轄權的基層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債務人在收到人民法院發(fā)出的支付令后十五日內沒有清償債務,或沒有向人民法院提出書面異議,債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zhí)行。
信用卡借給別人用了不還,可以起訴嗎
法律分析:可以,如果借款期限已滿,經(jīng)出借人催要而仍未償還借款的,出借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運用法律武器保護自身的合法權益。對于因特殊情況可能滅失或今后難以取得的證據(jù),可以及時向人民法院申請證據(jù)保全。同時,個人也要積極想辦法利用合法手段取得證據(jù)。
法律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五條 當事人一方依法主張解除合同的,應當通知對方。合同自通知到達對方時解除;通知載明債務人在一定期限內不履行債務則合同自動解除,債務人在該期限內未履行債務的,合同自通知載明的期限屆滿時解除。對方對解除合同有異議的,任何一方當事人均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確認解除行為的效力。當事人一方未通知對方,直接以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方式依法主張解除合同,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確認該主張的,合同自起訴狀副本或者仲裁申請書副本送達對方時解除。
我的信用卡借給別人他不還錢怎么辦
信用卡借給別人用,別人不還款,信用卡持有人應當承擔法律責任,如果有證據(jù)證明是對方消費,可起訴到法院讓對方還款。如果沒有證據(jù),只能自己承擔還款責任,拒絕還款,數(shù)額較大的話,涉嫌信用卡詐騙罪。
我國《刑法》關于信用卡詐騙罪的規(guī)定
第一百九十六條
【信用卡詐騙罪、盜竊罪】有下列情形之一,進行信用卡詐騙活動,數(shù)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
數(shù)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jié)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數(shù)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jié)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chǎn):
(一)使用偽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虛假的身份證明騙領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廢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惡意透支的。
前款所稱惡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超過規(guī)定限額或者規(guī)定期限透支,并且經(jīng)發(fā)卡銀行催收后仍不歸還的行為。
盜竊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條的規(guī)定定罪處罰。”
擴展資料:
信用卡借給他人惡意消費案例:
隨著經(jīng)濟社會的發(fā)展,信用卡消費帶給人們現(xiàn)實便利的同時也容易引起一些糾紛。本是好意將自己信用卡借給朋友,卻引來一場不當?shù)美慕?jīng)濟糾紛,導致自己為此“買單”。
近日,云南大理市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序開庭審理了一起信用卡經(jīng)濟糾紛案,以不當?shù)美刑幈桓嫒朔颠€原告經(jīng)濟損失50000元。
楊某某沒想到,自己好意將銀行信用卡借給朋友使用后會引來一場經(jīng)濟糾紛。趙某是楊某某的朋友,楊某某將信用卡借其使用后,趙某持該卡消費了50000元。
在信用卡還款到期時,趙某無力還款,遂請朋友李某某幫其找人還款,并將信用卡交給了李某。李某找到華某夫婦協(xié)商,請其幫忙先為信用卡還款50000元,還款后華某夫婦可用該信用卡刷卡支取該款。
華某夫婦于2015年5月22日通過手機銀行轉賬方式將50000元人民幣存入楊某某的信用卡。楊某某在收到款項進賬短信當天卻將該信用卡掛失,導致次日華某夫婦無法在POS機上使用該卡消費。
法庭經(jīng)審理認為, 被告楊某某將信用卡借給他人使用后欠債造成原告華某夫婦將50000元人民幣存入楊某某的信用卡后無法返還,屬于不當?shù)美1桓鏃钅衬橙〉?0000元的不當利益,造成原告損失,應當將取得的不當利益款返還受損失的原告。
法官提醒,沒有合法根據(jù),取得不當利益,造成他人損失的,應當將取得的不當利益返還受損失的人。銀行卡、信用卡涉及個人直接經(jīng)濟利益,應該妥善保管,不要輕易借給他人。
參考資料:西雙版納州公安局窗口-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參考資料:人民網(wǎng)-信用卡借他人透支 不當?shù)美m紛自己“買單”
朋友借信用卡刷錢不還如何起訴?
直接通過法院進行民事起訴,要求對方返還信用卡并還清透支所用的金額及利息。
證據(jù)證物:
1、銀行賬單或催款單。
2、銀行出具的存款回執(zhí) 。
3、可以申請法院收集證據(jù),如刷卡時的簽名及鑒定和對方銀行取現(xiàn)時的錄像資料等。可以先把卡掛失,再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再起訴。
辦理信用卡后,持卡人與銀行之間就形成了信用卡合同關系。如果實際用卡人未按約還款,那么信用卡持有人就必須代為還錢,畢竟,這筆錢是從持卡人的信用卡上刷出去的。那么現(xiàn)在只有先還錢,再找朋友要,如果朋友實在不還,可以收集證據(jù)再向法院起訴。
不良信用記錄,還清款后銀行要保留5年才刪除。5年保留期是從還清款之后才開始算,不要誤以為不良記錄5年后自動消失,因此欠的錢不必歸還。也不要認為還款后注銷卡片,不良記錄就會隨之消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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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果:
1、確實沒有償還能力的,應當與貸款機構進行協(xié)商,寬展還款期間或者分期歸還。
2、如果貸款機構起訴到法院勝訴之后,在履行期未履行法院判決,會申請法院強制執(zhí)行。
3、法院在受理強制執(zhí)行時,會依法查詢貸款人名下的房產(chǎn)、車輛、證券和存款。
4、貸款人名下沒有可供執(zhí)行的財產(chǎn)而又拒絕履行法院的生效判決,則有逾期還款等負面信息記錄在個人的信用報告中并被限制高消費及出入境,甚至有可能會被司法拘留。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信用卡透支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中國法院網(wǎ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