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一年了離婚彩禮是否歸還給男方(結婚一年了離婚彩禮是否歸還給男方 民法典)
沒領結婚證結婚一年多離婚彩禮退嗎
結婚一年沒有結婚證離婚的聘禮肯定是需要退還的,只要雙方結了婚而沒有正常的辦理任何的結婚手續(xù)就需要按規(guī)定全額或者是部份的返還男方所給的財物,而且沒有結婚證也不會存在有離婚的情形。
一、結婚一年沒有結婚證離婚聘禮退嗎?
沒有辦理結婚證,就不是合法的夫妻,在法律上就是沒有結婚,也就沒有離婚可言。法律有規(guī)定彩禮是要以結婚為前提的,在男女雙方沒有辦理結婚證,而最后兩個要分開,彩禮是要退還的,但退還的數額要視具體情況而定,并不是一概全部退還。
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結婚彩禮的,如果查明屬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xù)的;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xù)但確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給付并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適用前款第(二)、(三)項的規(guī)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該解釋雖然沒有概括應當返還結婚彩禮的所有情形,但在法律上肯定了在一定條件下,收受的結婚彩禮應當返還。
二、彩禮返還的比例是多少?
1、因給付彩禮一方的原因導致婚約解除,返還彩禮的數額可根據其過錯程度、雙方的經濟狀況等因素,酌情減少”。
2、男女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xù)而共同生活一年以上兩年以下,一方請求對方返還彩禮的,返還的數額一般不超過彩禮總額的30%;共同生活一年以內三個月以上的,返還的數額一般不超過彩禮總額的50%;共同生活不滿三個月的,返還的數額一般不超過彩禮總額的70%;因給付彩禮一方的原因導致同居關系解除的以及在共同生活期間女方懷孕或者流產的,一般可在前款的基礎上再減少5%至20%。
三、不用返還彩禮的情形有哪些?
1、已經登記結婚并同居生活的。這種情形下一般不予返還,即使彩禮的給付并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即使離婚也不可以要求返還。
2、男女雙方未婚同居生活時間超過兩年的。男女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xù)而同居生活兩年以上。對該種情況確定不予返還,主要理由:首先,在當地廣大農村地區(qū),一貫將舉行結婚儀式并共同生活視為男女結婚的標志。雙方一旦結婚,就成為了一家人,婚約就自然的過渡到婚姻階段,訂立婚約的目的包括給付彩禮的目的都已經實現。根據習俗,在這種情況下,彩禮一般就不再返還;
3、男女雙方未婚同居生育子女的。男女雙方同居生活雖然沒有辦理結婚登記手續(xù),但是雙方的“婚姻”生活因生育子女,而更加牢固,因生育子女而更能成為一個名符其實的家庭。
4、男女雙方未婚同居生活,彩禮確已用于共同生活的。 一方面接受的彩禮已經在共同生活中花費掉,其權利的客體已經不存在,屬于返還不能;另一方面彩禮用于共同生活,事實上已經與“夫妻”共同財產相混同,也不應當返還。
綜合上面所說的,彩禮是屬于雙方在結婚之前而所給予女方的,而且這份彩禮的給予也是建立在有結婚證的情況之下,只要雙方沒有依法的辦理就不是屬于合法的夫妻,那么男方是有條件進行要回來的,但對于退還的比例就需要由雙方來進行協商。
離婚彩禮錢需要退給男方的嗎
離婚后彩禮錢一般是不予返還的,除非因為彩禮導致男方生活困難的,可酌情返還。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若干問題的解釋(二)》中規(guī)定,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于下列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
1、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xù)的;
2、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xù)但確未共同生活的;
3、婚前給付并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在第二項、第三項情形下,應當以當事人離婚為條件。
彩禮是指婚姻關系當事人一方(主要指男方)及其親屬依據習俗向對方(主要指女方)及其親屬給付的錢物。給付彩禮的行為,雖然在法律上不提倡,但也不禁止。彩禮在性質上是屬于“附解除條件的贈與”。即“在廣大的農村地區(qū),老百姓操勞多年,傾其所有給付彩禮,是迫于地方習慣做法,為了最終締笑仔結婚姻關系,不得已而為之的。這種目的性、現實性、無奈性,都不容否認和忽視。作為給付彩禮的代價中,本身就蘊涵著以對方答應結婚為前提。如果沒有結成婚,其目的落空,此時彩絕升戚禮如仍歸對方所有,與其當初給付時的本意明顯背離?!倍遥罁白鳛榻o付彩禮的代價中,本身就蘊涵著以對方答應結婚為前提”這一內容。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二條 禁止包辦、買賣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并陵為。禁止借婚姻索取財物。
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
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員間的虐待和遺棄。第一千零四十一條 婚姻家庭受國家保護。
實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
保護婦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殘疾人的合法權益。
離婚后彩禮錢需要退給男方嗎
彩禮的性質為附帶條件的特殊形式的贈與,通俗可理解為以結婚為條件的贈與,是夫妻一方婚前給與另一方的財物。離婚后贈與女方的彩禮錢一般是無需返還給男方的,除非存在特殊情況,男方可要求返還。
離婚后彩禮一般是不需要退給男方的,但也有例外情形。決定彩禮是否需要退給男方,以當事人是否締結婚姻關系為主要判斷依據。給付彩禮后未締結婚姻關系的,原則上應返還彩禮;如果已結婚的,原則上彩禮不予返還。
人民法院支持返還彩禮的情形有以下幾點:
1、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xù),即沒有結婚;
2、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xù)但確未共同生活;
3、婚前給付彩禮并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生活困難”應當是指絕對困難,而不是相對困難,即因為給付彩禮后,造成其生活靠自己的力量已經無法維持當地最基本的生活水平。
其中第二、三條是以離婚為前提。
結婚半年多離婚彩禮需要歸還男方么
法律分析:彩禮是在登記前送的,屬于女方個人財產,不需返還,如果是在登記后送的,屬于共同財產,夫妻離婚作為共同財產進行分割。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所得的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guī)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一千零六十三條 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結婚一年離婚要退彩禮錢嗎
您好,一般不退還。夫妻結婚后一年就離婚的,此時男方給付給女方的彩禮錢,一般是不會予以退還的,除非雙方在結婚之后卻是并沒有共同生活在一起,或者因為結婚之前給付結婚彩禮而導致男方家生活困難的,這些情況下可以酌情予以返還部分的結婚彩禮。
一、結婚一年后離婚女方需要退彩禮錢嗎
一般是不予返還的,除非因為彩禮導致男方生活困難的,可酌情返還。
二、彩禮返還的條件
彩禮,中國舊時婚禮程序之一,又稱財禮、聘禮、聘財等,一般為結婚的時候男方給女方的錢或物。我國自古以來婚姻的締結,就有男方在婚姻約定初步達成時向女方贈送聘金、聘禮的習俗,這種聘金、聘禮俗稱"彩禮"。
彩禮,是夫妻一方婚前給與另一方的財物。性質上是贈與,但是又與一般的無償贈與不同,它是一種附條件的贈與行為,即以結婚為目的(條件)的贈與。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十條規(guī)定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xù)的;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xù)但確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給付并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適用前款第(二)、(三)項的規(guī)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三、司法實踐中的處理
(一)數額較小的禮物,一般可不予返還。
(二)戀愛中純粹自愿贈與的禮物,一般可不予返還。
(三)返還時要考慮當事人的過錯程度。因給付一方的過錯導致婚約解除的,彩禮返還的比例小一些,反之,大一些。
(四)雖未辦理登記結婚手續(xù),但是雙方已經同居生活,或者按照風俗辦理了婚禮的,彩禮已經轉化為共同財產的,或者已經轉化為嫁妝的,一般不予返還。
(五)結婚后沒有共同生活,可以返還。
(六)雙方共同生活時間較短(一般不超過一年),給付彩禮導致一方生活困難,可以要求返還。
《婚姻法司法解釋二》中就返還結婚彩禮做出了明確的規(guī)定,而其中有兩種情況下,還需要建立在夫妻離婚的前提下。而要是男女雙方沒有登記結婚,但實際已經共同生活多年,或者雙方之間已經養(yǎng)育了子女的,這些情況下男方主張返還結婚彩禮,往往是不會得到支持。
結婚一年離婚彩禮退嗎
作為我國的婚姻傳統, 結婚 的時候男方會給女方一定的 彩禮 。但是隨著經濟社會的發(fā)展,男女之間越來越不愿意“湊合”, 離婚 率一直在提高。那么如果只結婚了一年便離婚了,這筆彩禮在離婚時男方可以要求女方返還嗎?需要從以下幾種情況分析。 首先,是能夠退回的情況。這種情況分為兩種,一是領了證,第二種是沒有領證。第一種情況下男女雙方只是形式上的結婚,像是很多農村地區(qū)只是擺了酒席就算做結婚,但是并沒有領證的,這種情況下男方可以要求女方退回彩禮。 第二種就是已經領證結婚了,成為了法律上認可的夫妻,但是結婚后男女雙方并沒有像普通夫妻一樣生活在一起,沒有履行過夫妻的義務的,一年后離婚的男方可以要求女方退回彩禮。還有一種情況是是考慮到部分農村落后地區(qū)的現實情況,有的地區(qū)娶媳婦比較困難,男方為了娶到女方往往會花費非常大的代價。所以法院在這個時候也會考慮到這一點,如果男方或者男方的家庭就是因為這份彩禮,背負上 債務 ,或者花光積蓄,經濟變得十分困難的,法院會要求女方返回一定的彩禮。但是上述情況下的彩禮并不一定能全額返還,一般法院會要求女方酌情退回。 除了上述的情況,一般來說女方是沒有必要退換的。比如說如果是結婚后還在婚內,要求返還彩禮一般是不被支持的。但是具體情況還是要看法院怎么樣判決。 贈送彩禮作為我國傳統的習俗,在現代社會往往成為婚前婚后的爭議焦點。所以男女雙方在結婚前就應該三思而后行,婚姻不是兒戲,什么方面都要考慮清楚,不然婚姻來得快去得也快,最后撕破臉皮法庭上相見就是十分尷尬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