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拘拘留逮捕了會通知家屬嗎
刑事拘留通知家屬嗎?
一.刑事拘留多久通知家屬
公安機關對犯罪嫌疑人進行刑事拘留后,應當在24小時內(nèi)通知家屬,妨礙偵查的除外。
相關規(guī)定:
《刑事訴訟法》第八十三條公安機關拘留人的,應當出示拘留證。
拘留后,應當立即將被拘留的人送看守所拘留,最晚不得超過24小時。 除通知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動犯罪可能妨礙偵查外,應當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時內(nèi)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屬。 如果不再有妨礙搜查的情況,應當立即通知被逮捕的家人。
《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guī)定》 108條規(guī)定:拘留后,應當在二十四小時內(nèi)制作《拘留通知書》,發(fā)給被拘留人的家屬或者單位。 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jīng)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準,可以不通知:
(一)同案嫌疑人逃跑,可能隱匿、毀損或者偽造證據(jù)的
(二)不使用真實姓名、地址,身份不明的;
(三)其他妨礙偵查或者不能通知的。
上述情況消除后,應立即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屬或他所在單位。 二十四小時內(nèi)沒有通知的,應當在拘留通知書中載明原因。
二.刑事拘留有無拘留期
刑事拘留是指公安機關和檢察機關在處理刑事案件中,對現(xiàn)行犯或者重大嫌疑人在法定緊急情況下,暫時剝奪、拘留、審查人身自由的一種方法。
由于刑事拘留是臨時性的強制措施,中國《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九條第一款規(guī)定公安機關對被拘留的人認為需要逮捕的,應當在拘留后三日內(nèi)提請人民檢察院審查批準。 特殊情況下,提請審查批準的時間可以延長一天至四天。 根據(jù)第二款的規(guī)定,對流竄犯罪、多次犯罪、聚眾犯罪的重大嫌疑人,提請審查批準的期限可以延長至30日。 第三款規(guī)定:人民檢察院應當在公安機關提請批準逮捕后七日內(nèi),作出批準逮捕或者不批準逮捕的決定。 人民檢察院不批準逮捕的,公安機關接到通知應當立即釋放
也就是說,拘留剝奪人身自由的期限通常為10天,特殊情況下為14天。 對流竄犯罪、多次犯罪、聚眾犯罪的重大犯罪嫌疑人,羈押后羈押期限可達37天。 《刑事訴訟法》第七十五條規(guī)定,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的律師和其他辯護人,對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或者公安機關采取強制措施超過法定期限的,有權要求解除強制措施。
法律規(guī)定,除偵查有障礙外,應當在對嫌疑人采取刑事拘留措施后24小時內(nèi)通知其家人。 妨礙調(diào)查的情況消失后,也應立即通知被逮捕者的家人。 特別是在規(guī)定的24小時內(nèi)沒有通知的,應當在拘留通知書中載明相應的原因。
刑事拘留逮捕會通知家屬嗎
刑事拘留逮捕會通知家屬。
【法律分析】
公安機關在逮捕后的24個小時之內(nèi)會通知家屬的,批捕后由公安機關執(zhí)行,執(zhí)行時公安機關要開具逮捕證,逮捕證有四聯(lián),一聯(lián)公安存檔,一聯(lián)交檢察院辦案部門,一聯(lián)交被逮捕人簽收,還有一聯(lián)就是犯罪嫌疑人家屬通知書,因此公安機關是會在24小時內(nèi)通知家屬的。事關案件的一些調(diào)查工作肯定不會向家屬透露的,司法部門也不會把任何的情況告知刑事案件當中的受害者,但是,家屬和犯罪嫌疑人對司法機關的逮捕是有知情權的,不過,也有可能犯罪嫌疑人的家屬并不在本地,公安機關短時間之內(nèi)因特殊情況無法通知家屬的也不違法。
【法律依據(jù)】
《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guī)定》 第一百二十五條 拘留犯罪嫌疑人,應當填寫呈請拘留報告書,經(jīng)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準,制作拘留證。執(zhí)行拘留時,必須出示拘留證,并責令被拘留人在拘留證上簽名、捺指印,拒絕簽名、捺指印的,偵查人員應當注明。緊急情況下,對于符合本規(guī)定第一百二十四條所列情形之一的,經(jīng)出示人民警察證,可以將犯罪嫌疑人口頭傳喚至公安機關后立即審查,辦理法律手續(xù)。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九十條 人民檢察院對于公安機關提請批準逮捕的案件進行審查后,應當根據(jù)情況分別作出批準逮捕或者不批準逮捕的決定。對于批準逮捕的決定,公安機關應當立即執(zhí)行,并且將執(zhí)行情況及時通知人民檢察院。對于不批準逮捕的,人民檢察院應當說明理由,需要補充偵查的,應當同時通知公安機關。
拘留后逮捕會通知家人嗎
法律主觀:
會的。 《 刑事訴訟法 》規(guī)定,公安機關拘留人的時候,必須出示拘留證。拘留后,除有礙偵查或者無法通知的情形以外,應當把拘留的原因和 羈押 的處所,在二十四小時以內(nèi),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屬或者他的所在單位。 根據(jù)《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guī)定》第一百二十五條,對 犯罪嫌疑人 執(zhí)行 逮捕 后,應當在二十四小時內(nèi)制作《逮捕通知書》,送達被逮捕人家屬或者單位。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九十條 人民檢察院對于公安機關提請批準逮捕的案件進行審查后,應當根據(jù)情況分別作出批準逮捕或者不批準逮捕的決定。對于批準逮捕的決定,公安機關應當立即執(zhí)行,并且將執(zhí)行情況及時通知人民檢察院。對于不批準逮捕的,人民檢察院應當說明理由,需要補充偵查的,應當同時通知公安機關。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九十三條 公安機關逮捕人的時候,必須出示逮捕證。 逮捕后,應當立即將被逮捕人送看守所羈押。除無法通知的以外,應當在逮捕后二十四小時以內(nèi),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屬。
被警察抓了會通知家人嗎
從《刑事訴訟法》當中的規(guī)定來看,要是行為人因為涉嫌刑事犯罪而被公安機關依法采取刑事強制措施,也就是我們說的被警察抓了,之后會在規(guī)定時間內(nèi)通知其家人。一般情況要求在被抓之后的24小時以內(nèi)就需要通知其家屬,但要是涉嫌特殊犯罪,通知家屬可能會對偵查有礙的話,則可以等妨礙偵查的情形不存在之后再通知家屬。
一、被警察抓了會通知家人嗎
1、當事人因刑事案件被公安機關抓住后,公安機關會通知當事人家屬。
2、至于具體的通知時間,要根據(jù)案件情況來定。
根據(jù)《刑事訴訟法》的規(guī)定,犯罪嫌疑人被拘留后,公安機關應當在二十四小時以內(nèi)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屬;如果有涉嫌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動犯罪通知可能有礙偵查的情形以的,要等有礙偵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再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屬。
另外,根據(jù)《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guī)定》,對犯罪嫌疑人在拘留前進行拘傳的時間最長為二十四小時。所以在這種情況下,通知的時間為48小時。
《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guī)定》
第七十四條,公安機關根據(jù)案件情況對需要拘傳的犯罪嫌疑人,或者經(jīng)過傳喚沒有正當理由不到案的犯罪嫌疑人,可以拘傳到其所在市、縣內(nèi)的指定地點進行訊問。
第七十六條,拘傳持續(xù)的時間不得超過十二小時;案情特別重大、復雜,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經(jīng)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準,拘傳持續(xù)的時間不得超過二十四小時。不得以連續(xù)拘傳的形式變相拘禁犯罪嫌疑人。
《刑事訴訟法》第八十五條,公安機關拘留人的時候,必須出示拘留證。
拘留后,應當立即將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羈押,至遲不得超過二十四小時。除無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動犯罪通知可能有礙偵查的情形以外,應當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時以內(nèi),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屬。有礙偵查的情形消失以后,應當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屬。
二、親友被抓關押該怎么辦
首先,當聽到或了解到親人朋友被刑事拘留的消息后,不要驚慌,先要盡力搞清楚涉嫌什么罪名、哪個公安和檢察機關抓捕的、關在那個看守所。至于如何了解罪名、關押地點,可以到經(jīng)辦偵查機關詢問主辦警官。
其次,了解到基本情況后或者無法了解相關情況的,盡快聘請律師介入,律師可以幫助您了解涉嫌罪名、可以去看守所會見被關押的親人朋友,詢問口供情況、盡快更多的了解案件情況。建議此時不要與律師簽定全程刑事代理合同,只簽定律師會見合同,以便在了解更多情況后,可以根據(jù)自身情況有更廣的選擇律師的空間。當然,也可根據(jù)自身條件來選擇法律援助還是自己聘請律師。
再次,與會見后的律師面談,律師會依據(jù)案件情況和自身實務經(jīng)驗幫您分析罪名是否成立、罪名成立的將會判處什么刑罰,在耐心聽取律師對該罪情況的分析后,提出自己的想法,此時一般都能判斷出該律師是否專業(yè)、是否可以幫助自己,是否可以讓自己的親人朋友提前釋放、或取保候?qū)?、判處更短的刑期,然后再決定是否簽定刑事全程代理合同或另行聘請其他更有能力的律師。此后,律師應當查閱復制案卷材料,多次會見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調(diào)查取證、申訴控告、起草并發(fā)出律師意見或辯護意見。判決后如不服,還要幫助寫上訴狀以及其他工作。
很多時候我們說的被警察抓了,其實都是指被依法采取了刑事強制措施,但這個時候并不意味著就一定構成犯罪,需要被追究刑事責任。而除此之外,若是有違法行為,其實公安機關依照《治安管理處罰法》中的規(guī)定,也是可以對其進行拘留,這種時候也可以視為被警察抓了。
刑事逮捕了會通知家屬嗎
法律主觀:
看情況: 其一、無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動犯罪通知可能有礙偵查的情形,并且有礙偵查的情形未消失的情況下, 刑事拘留 逮捕 后不會通知家屬; 其二、不符合上述情況的,會通知家屬。 《 刑事訴訟法 》第八十六條 公安機關對被拘留的人,應當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時以內(nèi)進行訊問。在發(fā)現(xiàn)不應當拘留的時候,必須立即釋放,發(fā)給釋放證明。
法律客觀:
《 刑事訴訟法 》第六十四條,公安機關拘留人的時候,必須出示拘留證,拘留后,除有礙偵查或者無法通知的情形以外,應當把拘留的原因和羈押的處所,在二十四小時以內(nèi),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屬或者他的所在單位。
拘留后逮捕會通知家人嗎
拘留后逮捕會通知家人,具體如下:
1、按相關法律規(guī)定,刑拘轉(zhuǎn)逮捕,除無法通知的以外,應當在逮捕后二十四小時以內(nèi),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屬;
2、公安機關逮捕人的時候,必須出示逮捕證。任何公民非經(jīng)人民檢察院批準或者人民法院決定,并由公安機關或國家安全機關執(zhí)行,不受逮捕。逮捕只是刑事強制措施的一種,并不是案件審理的結(jié)果。
【法律依據(jù)】: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九十三條
公安機關逮捕人的時候,必須出示逮捕證。
逮捕后,應當立即將被逮捕人送看守所羈押。除無法通知的以外,應當在逮捕后二十四小時以內(nèi),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屬。
第九十四條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對于各自決定逮捕的人,公安機關對于經(jīng)人民檢察院批準逮捕的人,都必須在逮捕后的二十四小時以內(nèi)進行訊問。在發(fā)現(xiàn)不應當逮捕的時候,必須立即釋放,發(fā)給釋放證明。
第九十五條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逮捕后,人民檢察院仍應當對羈押的必要性進行審查。對不需要繼續(xù)羈押的,應當建議予以釋放或者變更強制措施。有關機關應當在十日以內(nèi)將處理情況通知人民檢察院。
被拘留會通知家里人嗎
犯罪嫌疑人被公安機關刑事拘留是會通知家屬的。法律規(guī)定,拘留后,除無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動犯罪通知可能有礙偵查的情形以外,應當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時以內(nèi),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屬。有礙偵查的情形消失以后,應當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屬。因此,被拘留會通知家里人。
進了看守所,也就是被刑事拘留了。刑事拘留后,一般公安機關會在24小時內(nèi)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屬,內(nèi)容包括時間、地點、人物和涉嫌的罪名。
拘留通知家屬,具體如下:
1、對違法人員給予行政拘留的,執(zhí)行機關應當及時通知被處罰人的家屬;
2、對犯罪嫌疑人刑事拘留的,除無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動犯罪通知可能有礙偵查的情形以外,應當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時以內(nèi),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屬。
一、刑事拘留的適用條件如下:
1、正在預備犯罪、實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時被發(fā)覺的;
2、被害人或者在場親眼看見的人指認他犯罪的;
3、在身邊或者住處發(fā)現(xiàn)有犯罪證據(jù)的;
4、犯罪后企圖自殺、逃跑或者在逃等。
人被拘留了,會通知被拘留人員的家屬。對違法人員給予行政拘留的,執(zhí)行機關應當及時通知被處罰人的家屬;拘留嫌疑人的,一般要在24小時內(nèi)通知家屬。
綜上所述,進了看守所,也就是被刑事拘留了。刑事拘留后,一般公安機關會在24小時內(nèi)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屬,內(nèi)容包括時間、地點、人物和涉嫌的罪名。
【法律依據(jù)】: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八十三條
拘留后,除無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動犯罪通知可能有礙偵查的情形以外,應當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時以內(nèi),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屬。有礙偵查的情形消失以后,應當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屬。
第八十五條
公安機關拘留人的時候,必須出示拘留證。
拘留后,應當立即將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羈押,至遲不得超過二十四小時。除無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動犯罪通知可能有礙偵查的情形以外,應當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時以內(nèi),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屬。有礙偵查的情形消失以后,應當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屬。
刑拘后批捕會通知家屬嗎
法律主觀:
公安機關在逮捕后的24個小時之內(nèi)會通知家屬的,根據(jù)《刑事訴訟法》第八十八條規(guī)定,人民檢察院對于公安機關提請批準逮捕的案件進行審查后,應當根據(jù)情況分別作出批準逮捕或者不批準逮捕的決定。對于批準逮捕的決定,公安機關應當立即執(zhí)行,并且將執(zhí)行情況及時通知人民檢察院。對于不批準逮捕的,人民檢察院應當說明理由,需要補充偵查的,應當同時通知公安機關。批捕后由公安機關執(zhí)行,執(zhí)行時公安機關要開具逮捕證,逮捕證有四聯(lián),一聯(lián)公安存檔,一聯(lián)交檢察院辦案部門,一聯(lián)交被逮捕人簽收,還有一聯(lián)就是犯罪嫌疑人家屬通知書,因此公安機關是會在24小時內(nèi)通知家屬的。
法律客觀:
《刑事訴訟法》第六十四條,公安機關拘留人的時候,必須出示拘留證,拘留后,除有礙偵查或者無法通知的情形以外,應當把拘留的原因和羈押的處所,在二十四小時以內(nèi),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屬或者他的所在單位。
拘留期間被逮捕了會有通知嗎
法律主觀:
根據(jù)法律規(guī)定,刑事拘留的最長期限為37天,超過拘留期限的依法應被逮捕。除無法通知的以外,應當在逮捕后二十四小時以內(nèi),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屬。按規(guī)定,公安機關對被拘留的人,應當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時以內(nèi)進行訊問。在發(fā)現(xiàn)不應當拘留的時候,必須立即釋放,發(fā)給釋放證明。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八十五條公安機關拘留人的時候,必須出示拘留證。拘留后,應當立即將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羈押,至遲不得超過二十四小時。除無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動犯罪通知可能有礙偵查的情形以外,應當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時以內(nèi),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屬。有礙偵查的情形消失以后,應當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屬。
被拘留了會通知家屬嗎
被拘留了會通知家屬。根據(jù)相關法律規(guī)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根據(jù)案件情況,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拘傳、取保候?qū)徎蛘弑O(jiān)視居住。公安機關拘留人的時候,應當在二十四小時以內(nèi),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屬。
公安機關拘留人的時候,必須出示拘留證。
拘留后,應當立即將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羈押,至遲不得超過二十四小時。除無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動犯罪通知可能有礙偵查的情形以外,應當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時以內(nèi),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屬。有礙偵查的情形消失以后,應當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屬。
家人被拘留,處理方法如下:
1、公安機關或檢察院若限制了人身自由的話,依據(jù)法律規(guī)定,傳喚或拘傳一般不能超過12小時,不得以連續(xù)傳喚或拘傳變相羈押。若是刑事拘留了,除三類案件有礙偵查或無法通知外,應該在24小時內(nèi)通知被拘留人員的家屬或單位;
2、近親屬有知情權。無論是電話通知還是郵寄的刑事拘留通知書,家屬可以向辦案人員了解涉嫌罪名以及關押看守所地點等等具體情況;
3、若是被刑事拘留了或被批捕,只有律師可以會見。依據(jù)現(xiàn)有法律,家屬或朋友不能會見犯罪嫌疑人,只有到法院開庭才能見到。這期間,只有委托律師進入看守所會見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律師可以進入看守所了解情況為其提供法律咨詢與幫助、了解涉案罪名與案件相關情況、反饋家人掛念與希望知道的情況、以及其在里面的狀況、代為取保候?qū)?、代為申訴或控告等等。
法律依據(jù):《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guī)定》第八十條
拘傳持續(xù)的時間不得超過十二小時;案情特別重大、復雜,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經(jīng)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準,拘傳持續(xù)的時間不得超過二十四小時。不得以連續(xù)拘傳的形式變相拘禁犯罪嫌疑人。
拘傳期限屆滿,未作出采取其他強制措施決定的,應當立即結(jié)束拘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