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里拆遷女兒能分財產嗎(家里拆遷款父母不給怎么辦)
拆遷分房女兒有份嗎
法律主觀:
如果孩子是被拆遷人,則應當有份,如果孩子不是被拆遷人,其父母才是被拆遷人,則沒有份,但是在其父母去世且未留下有效遺囑的情況下,孩子可作為繼承人,參與繼承補償費用。
法律客觀:
《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
第二條
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國有土地上單位、個人的房屋,應當對被征收房屋所有權人(以下稱被征收人)給予公平補償。
《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
第二十五條
房屋征收部門與被征收人依照本條例的規(guī)定,就補償方式、補償金額和支付期限、用于產權調換房屋的地點和面積、搬遷費、臨時安置費或者周轉用房、停產停業(yè)損失、搬遷期限、過渡方式和過渡期限等事項,訂立補償協議。補償協議訂立后,一方當事人不履行補償協議約定的義務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訴訟。
娘家拆遷,嫁出去的女兒有拆遷款和房子嗎,戶口沒有遷出
一般來說,拆遷款是補償給被拆遷房屋所有權人的,如果你女兒不是房屋所有人或者共有人,應該沒有。但有些地方拆遷按照人口來給補償,如果集體土地上,也就是宅基地上的房屋拆遷,對宅基地住房的產權人進行補償的,則離婚后未取得房產產權的一方無權分割房屋拆遷補償款。如果政策規(guī)定按照戶口進行拆遷補償,則戶口未遷出的,可以要求分割房屋拆遷補償款;戶口遷出的,根據政策的規(guī)定,則離婚后無權要求分割房屋拆遷補償款。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三)知識產權的收益;(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guī)定的除外;(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共同財產】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guī)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條 【夫妻個人財產】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一)一方的婚前財產;(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拆遷分房女兒有份嗎
遷補償女兒具有產權、繼承權或村民資格的有份分。
房屋拆遷補償的分配權不分男女,女兒外嫁時戶口未遷出或遷出后再次遷回原集體的有權享有拆遷補償。
關于拆遷分房的問題解答如下:
1、拆遷分房的對象:拆遷分房的對象包括被征收人、租戶和無房家庭等。不同的地區(qū)和情況下,對應的政策和規(guī)定也會有所不同。
2、拆遷分房的方式:拆遷分房的方式可以是新建房屋、閑置房屋、二手房屋等。不同的方式適用于不同的情況和需求。
3、拆遷分房的補償標準:拆遷分房的補償標準主要考慮到被征收房屋的市場價值、土地收益和其他相關因素。不同的地區(qū)和情況下,對應的補償標準也會有所不同。
4、拆遷分房的申請和維權:如果被征收方認為自己獲得的房屋分配不公,可以通過法律途徑進行申訴和維權。在這個過程中,需要提供充分的證據和材料,以證明自己的權益受到了侵害。
綜上所述,拆遷分房是一種權益保障措施,旨在保障被征收方的基本居住權益,防止因拆遷而造成的基本權益損失。公眾可以根據自己的情況和需求,了解和申請相關的政策和規(guī)定,保障自己的合法權益。政府和相關部門也應該加強對拆遷分房的管理和監(jiān)督,保障公共利益和社會和諧。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第二十六條
土地補償費歸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所有;地上附著物及青苗補償費歸地上附著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征收土地的安置補助費必須專款專用,不得挪作他用。需要安置的人員由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安置的,安置補助費支付給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由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單位安置的,安置補助費支付給安置單位;不需要統一安置的,安置補助費發(fā)放給被安置人員個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員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員的保險費用。市、縣和鄉(xiāng)鎮(zhèn)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安置補助費使用情況的監(jiān)督。
《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一條
承包期內,婦女結婚,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發(fā)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婦女離婚或者喪偶,仍在原居住地生活或者不在原居住地生活但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發(fā)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
父親的房子拆遷款女兒能分嗎
法律分析:女兒是能夠分的。婦女與男子適用的是完全相同的標準。除非婦女因戶口外遷且在嫁入地分得了土地,喪失了本集體經濟組織的成員資格,否則其理應在征地補償安置中獲取公平、合理的補償權益。一般拆遷安置的都是根據拆遷所涉宅基地上的在冊人口計算補償。已經出嫁的女兒如果戶口還在宅基地所涉的地址上,一般會有按照在冊人口計算的補償費,如周轉費等。除此之外,如果按照人均多少平米的方式進行安置的,在冊人口也享受安置面積補償,這也是相當大的一塊補償。
法律依據:《婦女權益保障法》 第三十二、三十三條 明確規(guī)定,婦女在農村土地承包經營、集體經濟組織收益分配、土地征收或者征用補償費使用以及宅基地使用等方面,享有與男子平等的權利。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以婦女未婚、結婚、離婚、喪偶等為由,侵害婦女在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中的各項權益。
拆遷補償女兒有份分嗎
有份分。拆遷補償女兒具有產權、繼承權或村民資格的有份分。
男女平等,房屋拆遷補償的分配權不分男女,女兒外嫁時戶口未遷出或遷出后再次遷回原集體的有權享有拆遷補償。
如果女兒已出嫁,但戶口在原集體組織,仍屬于被拆遷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依法享有與其他村民同等的拆遷款分配權。
如果女兒是被拆遷的房屋的所有權人,則有權獲得拆遷補償款;
如果被拆遷的房屋是家庭成員共有,女兒作為家庭成員中的一員,有權按照共有的份額來分割拆遷補償款;但不符合上述情況的,女兒無權分割拆遷補償款。
判定是否還是該村集體成員,
一是看戶口是否還在該村集體,
二是看該女是否盡村民的義務。土地補償費用是因農村集體土地被征用而給予的經濟補償,只有具有成員資格的人,才享有該收益的分配權。
綜上所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資格的取得,應當以該成員是否在集體經濟組織所在地生產、生活并依法登記常住戶口為基本判斷依據。
法律依據:
《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
第二十六條:
土地補償費歸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所有;
地上附著物及青苗補償費歸地上附著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
征收土地的安置補助費必須??顚S?,不得挪作他用。
需要安置的人員由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安置的,安置補助費支付給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由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管理和使用;
由其他單位安置的,安置補助費支付給安置單位;不需要統一安置的,安置補助費發(fā)放給被安置人員個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員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員的保險費用。
市、縣和鄉(xiāng)鎮(zhèn)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安置補助費使用情況的監(jiān)督。
農村宅基地拆遷女兒能分房么
宅基地拆遷子女沒有權分割。宅基地是不能作為遺產被子女繼承的,因此農村宅基地拆遷子女是沒有份的。但是宅基地上的房屋是居民的個人財產,可以被子女繼承,宅基地上的房屋拆遷后,政府給的回遷安置房可以給子女。
一、宅基地拆遷子女有權分割嗎
1、宅基地拆遷子女沒有權分割。
2.宅基地是不能作為遺產被子女繼承的,因此農村宅基地拆遷子女是沒有份的。
3.但是宅基地上的房屋是居民的個人財產,可以被子女繼承,宅基地上的房屋拆遷后,政府給的回遷安置房可以給子女。
第一種情況是如果出嫁的女兒是當時建造房屋的家庭的成員,且該宅基地房屋登記在其父母的名下,那么根據《繼承法》該出嫁的女兒可以享有此房屋使用的權利,所以也對該宅基地享有使用權。如若遇到農村宅基地拆遷的情況,該出嫁的女兒是有權利分得相應的拆遷補償的。
第二種情況是宅基地雖然登記在其父母名下,但當時房屋是由其兄弟建造,那么在這種情況下,出嫁的女兒就對不享有房屋的使用權,所以宅基地也不能繼承。那么也無法享受拆遷補償。
還有一種情況是如果女兒因為出嫁而脫離了原來的村集體,導致失去了原本的成員身份,那么該女兒就不再具有獲得宅基地的資格。即使嫁到本村其他家庭且在男方的家庭享有宅基地份額,就不能再要求分割原生家庭的拆遷補償了。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后,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編所稱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yǎng)子女和有扶養(yǎng)關系的繼子女。
本編所稱父母,包括生父母、養(yǎng)父母和有扶養(yǎng)關系的繼父母。
本編所稱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yǎng)兄弟姐妹、有扶養(yǎng)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二、農村的宅基地和房屋拆遷怎么補償
1、農村的宅基地和房屋拆遷是分開補償?!胺珠_補償”,是指土地補償和地上附著物補償的分離。農村宅基地產權歸村集體所有,由村集體分配給村民使用,村民在宅基地上建房子居住。在遇到宅基地拆遷的時候,有兩種補償。
一是宅基地補償,二是房屋補償。由于宅基地的產權屬于村集體,因此,這部分補償歸村集體所有,不會直接給宅基地使用人。而房屋的產權屬于村民私有,因此房屋補償歸村民所有。村民的宅基地被征收后,如果沒有其他宅基地,那么村集體要給村民重新分配宅基地,讓村民在新的宅基地上建房子。
2、土地補償的標的是土地使用權,一般分為兩種形式:一是貨幣補償,二是置換補償。貨幣補償就是根據相關補償標準,對宅基地按每平方米多少錢來賠付;置換補償就是在規(guī)劃的安置區(qū)域按不同低價折換成多少平方米來進行安置。
還有就是房屋及地上附著物的補償,這個補償的標的是物產所有權,包含了所有的房屋、構筑物、相關設施、樹木蔬果等等,在補償標準實施方案上應該是一欄一欄非常細非常清楚的,這個可以向征地方要來看看。這項補償一般就只有一種補償方式了,就是貨幣補償。
3、現行的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條規(guī)定征用土地的,按照被征用土地的原用途給予補償。征用耕地的補償費用包括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費。征用耕地的土地補償費,為該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六至十倍。
征用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按照需要安置的農業(yè)人口數計算。需要安置的農業(yè)人口數,按照被征用的耕地數量除以征地前被征用單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數量計算。每一個需要安置的農業(yè)人口的安置補助費標準,為該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頃被征用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最高不得超過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十五倍。
總之,對于農村的宅基地上的建筑物,只要違法建設的建筑物和依法作出的判決不執(zhí)行的才會被拆除,依法建造的房屋是不會被強制拆除。
家里拆遷女兒有份嗎
法律分析:
房屋征收拆遷補償是給予被征收人的,房屋是屬于父母的,征收補償給父母,女兒是沒有權分的。符合下列條件有權分割拆遷補償款:1、在被拆遷居住房屋處有住處的常住戶口,已經實際居住一年以上,并且已經沒有其他住房或者雖有其他住房但居住困難的人。2、具有住處的常住戶口,到拆遷許可證核發(fā)之日,因結婚而在被拆遷公有住房內居住的,即使說居住還沒到一年,也視為同住人。但他在該處取得拆遷補償款后,一般是沒有權利再主張其他公租房拆遷補償款的份額。3、無住處的常住戶口,到拆遷許可證核發(fā)之日,因結婚而在被拆遷公有住房內居住了滿五年的,就有權分割。4、在被拆遷公有住房處有本市常住戶口,因家庭矛盾、居住困難等原因在外借房居住,他處也還沒有取得福利性房屋的。5、房屋拆遷時,因在服兵役、讀大學、服刑等原因,戶籍被遷出被拆公有住房的,且在本市他處也沒有福利性房屋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 第八條 為了保障國家安全、促進國民經濟和社會發(fā)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確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縣級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決定:
(一)國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組織實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礎設施建設的需要;
(三)由政府組織實施的科技、教育、文化、衛(wèi)生、體育、環(huán)境和資源保護、防災減災、文物保護、社會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業(yè)的需要;
(四)由政府組織實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鄉(xiāng)規(guī)劃法有關規(guī)定組織實施的對危房集中、基礎設施落后等地段進行舊城區(qū)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衍生問題:
拆遷后離婚孩子的份額怎么分?
首先,要看離婚時,孩子是否對家庭財產有貢獻,而不是以孩子的大或者小來確定。如果有貢獻,那么原則上就應當有孩子的份;如果離婚時,孩子還小,沒有工作,或者雖然有了工作,但并沒有對家庭財產有貢獻,那么就沒有孩子的份;其次,是否有孩子的分額,不以孩子歸誰撫養(yǎng)來確定。好多人都認為孩子歸我撫養(yǎng),就應當有孩子的分額是錯誤的;認為孩子歸誰撫養(yǎng),就應當多分誰財產的觀點也是錯誤的。是否多分財產,與孩子歸誰撫養(yǎng)沒有關系,但撫養(yǎng)孩子的一方可以向對方主張撫養(yǎng)費。離婚是指在夫妻雙方生存期間依照法律規(guī)定的條件和程序解除婚姻關系的行為,離婚就意味著夫妻關系的結束,會帶來財產關系的變更,子女撫養(yǎng)關系的變更等。根據提出離婚的實際情況不同,有協議離婚和訴訟離婚兩種方式。離婚并不是一件光彩的事兒,對任何一方都是一種損失。
父親的房子拆遷款女兒能分嗎
不能。房屋征收拆遷補償是給予被征收人的,房屋是屬于父母的,征收補償給父母,女兒是沒有權分的。拆遷是指取得拆遷許可的單位,根據城市建設規(guī)劃要求和政府所批準的用地文件,依法拆除建設用地范圍內的房屋和附屬物,將該范圍內的單位和居民重新安置,并對其所受損失予以補償的法律行為。其目的是使城市達到整體的整齊劃一或對日益緊張的國有土地資源的合理利用。“房屋征收拆遷補償是給予被征收人的,房屋是屬于父母的,征收補償給父母,女兒是沒有權分的?!备改附≡诘那闆r下,如果拆遷房屋所有權是父母的,女兒無權分。如果父母都已經不在人世的情況下,并且父母這方面也沒有任何遺囑留下沒作出遺囑指定由哪個子女繼承這部分遺產的話,女兒有權合法繼承并對拆遷房款進行分割。拆遷補償,給的是房子的擁有者。在蓋房子的時候,出資、出力的都是這個房子的擁有者,所以先得搞清楚,在蓋這農村老房子的時候,出嫁女兒有沒有出資或者出力,如果有,那就一定可以拿到拆遷款,如果沒有,那就是出資出力者的,一般都是父母,所以補償款就是父母的。如果父母還健在的話,那拆遷款就是父母的,父母肯給你,自然就有,如果不肯給你,就沒有。如果父母不在了,有遺囑指定某人可繼承房子的話,就是那個人的。如果沒有遺囑指定給誰的話,那么出嫁女也是享有繼承權的,自然就可以分到拆遷款。如果蓋房子的時候出資出力的除了父母還有其他兄弟,那么拆遷款將會先按出資比例分開,然后依據實際情況,幾個兄弟姐妹按繼承平分父母那份拆遷款。
一、繼承權
1.繼承開始后,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
2.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3.本編所稱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yǎng)子女和有扶養(yǎng)關系的繼子女。本編所稱父母,包括生父母、養(yǎng)父母和有扶養(yǎng)關系的繼父母。本編所稱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yǎng)兄弟姐妹、有扶養(yǎng)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