酌定不起訴有案底嗎最新(檢察院不起訴為啥還留有案底)
檢察院不予起訴會有案底嗎
檢察院不起訴不會留有案底。案底又稱犯罪人員犯罪記錄制度,在我國法律中一般指有過刑事犯罪前科的檔案記錄,而該犯罪檔案一般存放至公安部門與相關國家機關。人民法院依法審判,判處有罪的,才會有案底,檢察院不起訴也就不會被判決,自然不會有案底。沒有法院判決就不會有犯罪記錄的,檢察院不起訴的案子一般都是可以不追究刑事責任或者證據不足的案子,不會有案底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責任,已經追究的,應當撤銷案件,或者不起訴,或者終止審理,或者宣告無罪:
(一)情節(jié)顯著輕微、危害不大,不認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過追訴時效期限的;
(三)經特赦令免除刑罰的;
(四)依照刑法告訴才處理的犯罪,沒有告訴或者撤回告訴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規(guī)定免予追究刑事責任的。
不起訴決定書有案底嗎
相對不起訴不會留案底。根據法律規(guī)定,對于犯罪情節(jié)輕微,依照刑法規(guī)定不需要判處刑罰或者免除刑罰的,人民檢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訴決定。人民檢察院決定不起訴的案件,應當同時對偵查中查封、扣押、凍結的財物解除查封、扣押、凍結。
相對不起訴,又稱酌定不起訴,是指人民檢察院認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情節(jié)輕微,依照刑法規(guī)定不需要判處刑罰或者免除刑罰的案件,可以作出不起訴決定。
酌定不起訴須同時滿足兩個條件:犯罪人實施的行為觸犯了刑律,符合犯罪構成的要件,已經構成犯罪;犯罪行為情節(jié)輕微,依照刑法規(guī)定不需要判處刑罰或者免除刑罰。
(1)被不起訴人的基本情況,包括姓名、出生年月日、出生地、民族、文化程度、職業(yè)、住址、身份證號碼,是否受過刑事處罰,拘留、逮捕的年月日和關押處所等;(2)案由和案件來源;(3)案件事實,包括否定或者指控被不起訴人構成犯罪的事實以及作為不起訴決定根據的事實;(4)不起訴的根據和理由,寫明作出不起訴決定適用的法律條款;(5)有關告知事項。照刑法規(guī)定不需要判處刑罰或者免除刑罰。
人民檢察院決定不起訴的案件,應當同時對債查中查封、扣押、凍結的財物解除查封、扣押、凍結。對被不起訴人需要給予行政處罰、行政處分或者需要沒收其違法所得的,人民檢察院應當提出檢察意見,移送有關主管機關處理。有關主管機關應當將處理結果及時通知人民檢察院。如果被不起訴人在押,應當立即釋放。
相對不起訴,是指人民檢察院對偵查機關偵查終結移送審查起訴的案件,經過審查后,認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行為情節(jié)輕微,依照刑法規(guī)定不需要判處刑罰或者免除刑罰時,依法作出不起訴的決定。
建立犯罪人員犯罪記錄制度,對犯罪人員信息進行合理登記和有效管理,既有助于國家有關部門充分掌握與運用犯罪人員信息,適時制定和調整刑事政策及其他公共政策,改進和完善相關法律法規(guī),有效防控犯罪,維護社會秩序,也有助于保障有犯罪記錄的人的合法權利,幫助其順利回歸社會。
近年來,我國犯罪人員犯罪記錄工作取得較大進展,有關部門為建立犯罪人員犯罪記錄制度進行了積極探索。認真總結并推廣其中的有益做法,在全國范圍內開展犯罪人員信息的登記和管理工作,逐步建立和完善犯罪記錄制度,對司法工作服務大局,促進社會矛盾化解,推進社會管理機制創(chuàng)新,具有重要意義。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一百七十七條犯罪嫌疑人沒有犯罪事實,或者有本法第十六條規(guī)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檢察院應當作出不起訴決定。
對于犯罪情節(jié)輕微,依照刑法規(guī)定不需要判處刑罰或者免除刑罰的,人民檢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訴決定。
人民檢察院決定不起訴的案件,應當同時對偵查中查封、扣押、凍結的財物解除查封、扣押、凍結。對被不起訴人需要給予行政處罰、處分或者需要沒收其違法所得的,人民檢察院應當提出檢察意見,移送有關主管機關處理。有關主管機關應當將處理結果及時通知人民檢察院。
第一百七十八條不起訴的決定,應當公開宣布,并且將不起訴決定書送達被不起訴人和他的所在單位。如果被不起訴人在押,應當立即釋放。
第一百七十九條對于公安機關移送起訴的案件,人民檢察院決定不起訴的,應當將不起訴決定書送達公安機關。公安機關認為不起訴的決定有錯誤的時候,可以要求復議,如果意見不被接受,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檢察院提請復核。
第一百八十條對于有被害人的案件,決定不起訴的,人民檢察院應當將不起訴決定書送達被害人。被害人如果不服,可以自收到決定書后七日以內向上一級人民檢察院申訴,請求提起公訴。人民檢察院應當將復查決定告知被害人。對人民檢察院維持不起訴決定的,被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被害人也可以不經申訴,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人民檢察院應當將有關案件材料移送人民法院。
第一百八十一條對于人民檢察院依照本法第一百七十七條第二款規(guī)定作出的不起訴決定,被不起訴人如果不服,可以自收到決定書后七日以內向人民檢察院申訴。人民檢察院應當作出復查決定,通知被不起訴的人,同時抄送公安機關。
第一百八十二條犯罪嫌疑人自愿如實供述涉嫌犯罪的事實,有重大立功或者案件涉及國家重大利益的,經最高人民檢察院核準,公安機關可以撤銷案件,人民檢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訴決定,也可以對涉嫌數罪中的一項或者多項不起訴。
根據前款規(guī)定不起訴或者撤銷案件的,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應當及時對查封、扣押、凍結的財物及其_息作出處理。
酌定不起訴有違法記錄嗎
法律分析:有違法記錄。對于犯罪情節(jié)輕微,依照刑法規(guī)定不需要判處刑罰或者免除刑罰的,人民檢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訴決定,公安機關可能會有記錄。人民檢察院決定不起訴的,應當將不起訴決定書送達公安機關。公安機關認為不起訴的決定有錯誤的時候,可以要求復議,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一百七十七條 犯罪嫌疑人沒有犯罪事實,或者有本法第十六條規(guī)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檢察院應當作出不起訴決定。對于犯罪情節(jié)輕微,依照刑法規(guī)定不需要判處刑罰或者免除刑罰的,人民檢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訴決定。人民檢察院決定不起訴的案件,應當同時對偵查中查封、扣押、凍結的財物解除查封、扣押、凍結。對被不起訴人需要給予行政處罰、處分或者需要沒收其違法所得的,人民檢察院應當提出檢察意見,移送有關主管機關處理。有關主管機關應當將處理結果及時通知人民檢察院。
第一百七十八條 不起訴的決定,應當公開宣布,并且將不起訴決定書送達被不起訴人和他的所在單位。如果被不起訴人在押,應當立即釋放。
第一百七十九條 對于公安機關移送起訴的案件,人民檢察院決定不起訴的,應當將不起訴決定書送達公安機關。公安機關認為不起訴的決定有錯誤的時候,可以要求復議,如果意見不被接受,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檢察院提請復核。
犯罪情節(jié)輕微不起訴有案底嗎
被檢察院決定不起訴決定的當事人是否會有案底要視具體情況而定:1、如果犯罪嫌疑人是因沒有違法犯罪事實而被決定不起訴的,則不會有案底。2、如果犯罪嫌疑人不是因沒有違法犯罪事實而被決定不起訴,而且因犯罪情節(jié)輕微或具有法律規(guī)定的情形而被不起訴的,仍會有本應的案底記載。犯罪情節(jié)輕微不起訴有案底。案底,一般指某人過去犯法或犯罪行為的記錄。又稱犯罪人員犯罪記錄制度,在我國法律中一般指有過刑事犯罪前科的檔案記錄,而該犯罪檔案一般存放至公安部門與相關國家機關。如果犯罪情節(jié)輕微沒有提起訴訟,在沒有判處有罪的情況下是沒有犯罪記錄的。根據相關法律規(guī)定,犯罪嫌疑人沒有犯罪事實,或者情節(jié)顯著輕微、危害不大,不認為是犯罪的,民檢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訴決定,不追究刑事責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一百七十三條 犯罪嫌疑人沒有犯罪事實,或者有本法第十五條規(guī)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檢察院應當作出不起訴決定。對于犯罪情節(jié)輕微,依照刑法規(guī)定不需要判處刑罰或者免除刑罰的,人民檢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訴決定。
犯罪輕微不予起訴會有案底嗎
案底是指犯罪記錄,如果犯罪情節(jié)輕微沒有提起訴訟的,在沒有判處有罪的情況下是沒有案底的。
1、如果犯罪嫌疑人是因沒有違法犯罪事實而被決定不起訴的,則不會有案底。
2、如果犯罪嫌疑人不是因沒有違法犯罪事實而被決定不起訴,而且因犯罪情節(jié)輕微或具有《刑事訴訟法》第十五條規(guī)定的情形之一而被不起訴的,仍會有本應的案底記載。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責任,已經追究的,應當撤銷案件,或者不起訴,或者終止審理,或者宣告無罪:
(一)情節(jié)顯著輕微、危害不大,不認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過追訴時效期限的;
(三)經特赦令免除刑罰的;
(四)依照刑法告訴才處理的犯罪,沒有告訴或者撤回告訴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規(guī)定免予追究刑事責任的。
案底,一般指某人過去犯法或犯罪行為的記錄。又稱犯罪人員犯罪記錄制度,在我國法律中一般指有過刑事犯罪前科的檔案記錄,而該犯罪檔案一般存放至公安部門與相關國家機關。
案底留存的目的是什么
1、保存案件材料,以備上級核查和備案;
2、使得案件當事人在對該案進行復核時有案可查;
3、確保將來被處理人再次出現(xiàn)違法甚至犯罪時,作為其曾經的經歷,作為處理的參考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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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據】:《刑事訴訟法》第二百八十六條
犯罪的時候不滿十八周歲,被判處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罰的,應當對相關犯罪記錄予以封存。犯罪記錄被封存的,不得向任何單位和個人提供,但司法機關為辦案需要或者有關單位根據國家規(guī)定進行查詢的除外。依法進行查詢的單位,應當對被封存的犯罪記錄的情況予以保密。
酌情不起訴有犯罪記錄嗎
酌定不起訴后,能開無犯罪記錄。酌定不起訴的,必須是犯罪情節(jié)輕微,依照刑法規(guī)定不需要判處刑罰或免除刑罰的。對于酌定不起訴,犯罪嫌疑人不服的可以提起申訴。
一、酌定的不起訴的情形有什么?
酌定不起訴的,必須是犯罪情節(jié)輕微,依照規(guī)定不需要判處刑罰或免除刑罰的,主要有以下幾點:
1、犯罪嫌疑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外犯罪,依照我國規(guī)定應當負刑事責任,但在外國已經受過刑事處罰的;
2、犯罪嫌疑人又聾又啞,或者是盲人的;
3、犯罪嫌疑人因防衛(wèi)過當或緊急避險超過必要限度,并造成不應有危害而犯罪的;
二、檢察院酌定不起訴的程序怎么走
1、不起訴決定書的宣布和送達。依照法律的規(guī)定,不起訴的決定書應當公開宣布,同時應當將不起訴決定書分別送達下列機關和人員:被不起訴人和他的所在單位。
如果被不起訴人在押的,應當立即釋放。對于公安機關移送起訴的案件,應當將不起訴決定書送達公安機關。對于有被害人的案件,應當將不起訴決定書送達被害人。
2、解除扣押、凍結。偵查中對犯罪嫌疑人的財物采取扣押、凍結,是一種強制偵查措施,其目的在于防止犯罪嫌疑人轉移財物,保證判決的執(zhí)行。人民檢察院對案件作出不起訴決定后,就終止了刑事訴訟,應當同時對偵查中扣押、凍結的財物解除扣押、凍結。對于公安機關作出的扣押、凍結,人民檢察院應當以口頭或者書面形式通知公安機關或者執(zhí)行公安機關扣押、凍結決定的機關解除扣押、凍結。
3、制作不起訴決定書。凡是不起訴的案件,人民檢察院都應當制作《不起訴決定書》,這是人民檢察院代表國家依法確認不追究犯罪嫌疑人刑事責任的決定性法律文書,具有法律效力。
三、從法律規(guī)定看,酌定不起訴的適用必須同時具備兩個條件:
1、一是犯罪嫌疑人的行為已構成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
2、二是犯罪行為情節(jié)輕微,依照規(guī)定不需要判處刑罰或者免除刑罰。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二百八十六條
犯罪的時候不滿十八周歲,被判處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罰的,應當對相關犯罪記錄予以封存。
犯罪記錄被封存的,不得向任何單位和個人提供,但司法機關為辦案需要或者有關單位根據國家規(guī)定進行查詢的除外。依法進行查詢的單位,應當對被封存的犯罪記錄的情況予以保密。
檢察院不起訴有前科嗎
被檢察院決定不起訴決定的當事人是否會有案底要視具體情況而定:
1、如果犯罪嫌疑人是因沒有違法犯罪事實而被決定不起訴的,則不會有案底;
2、如果犯罪嫌疑人不是因沒有違法犯罪事實而被決定不起訴,而且因犯罪情節(jié)輕微或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規(guī)定的情形之一而被不起訴的,仍會有本應的案底記載。簡單說來就是如果檢察機關認為犯罪嫌疑人本身不構成犯罪而不予起訴的就不會留下案底,但是如果檢察機關是因為犯罪嫌疑人為了犯罪事實但由于某些原因而沒有提起訴訟的就會留下案底。仔細想想確實也應該這樣,案底本來就是對犯罪行為的一個記錄,因此一旦犯罪嫌疑人為了犯罪行為就應當留下案底。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八十五條
偵查、審查起訴期間,有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的人提出賠償要求,經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調解,當事人雙方已經達成協(xié)議并全部履行,被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又提起附帶民事訴訟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有證據證明調解違反自愿、合法原則的除外。
第一百八十六條
被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提起附帶民事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在七日以內決定是否受理。符合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一條以及本解釋有關規(guī)定的,應當受理;不符合的,裁定不予受理。
因為當事人犯罪情節(jié)輕微,檢察院不起訴了,這樣當事人會有犯罪記錄嗎?
隨著現(xiàn)代化步伐的加大,人們的法律意識也不斷增加,許多法律法規(guī)也不斷完善,不僅能減少許多不必要的麻煩,而且也能使得更多公共資源得到合理利用。目前許多地方已明確犯罪記錄只承認法院生效執(zhí)行的判決文書,這說明如果當事人犯罪情節(jié)輕微,檢察院相對不起訴,就不會有犯罪記錄也就是所謂刑事犯罪前科的案底。但依舊會留檔,類似于行政處罰記錄的檔案記錄。
但相對不起訴是否認定不記錄刑事檔案,要依據各省份政策,需要自行查閱。相對不起訴
在法院沒有審判前,任何人都不能判定為犯罪,在審判過程中可能出現(xiàn)不起訴,法院不起訴分為五種情況現(xiàn)說明常見的三種,一種是沒有犯罪事實這時的不起訴為絕對不起訴,另一種是犯罪情節(jié)輕微這時為相對不起訴。兩種情況在定義上有本質區(qū)別。最后一種是存疑不起訴,在證據不足的情況下選擇不起訴。
法律上的不起訴,就是檢察院根據案情與法律規(guī)定,經過依法審查后作出的刑事程序終結的決定。不起訴后,案子就不會移送法院審理,法律程序到此完結。被關押的當事人就會被釋放,被取保候審的當事人,取保的措施也隨之解除。
如果人民檢察院審查后發(fā)現(xiàn)確實犯罪情節(jié)輕微,那么人民檢察院就認為嫌疑人已經涉嫌犯罪,但是情節(jié)輕微,不需要起訴。這個相對不起訴說明檢察院明確嫌疑人有犯罪行為。而絕對不起訴則說明檢察院明確嫌疑人無犯罪行為。
只要是被認定不起訴,那么既沒有受到刑事處罰也沒有受到行政處罰,其只是配合了司法機關進行了一段時間的偵查或審查?,F(xiàn)在法律程序終結了,當事人也就脫離了刑事程序的拘束。案底與無罪證明
犯罪記錄也叫案底,指的是有刑事犯罪前科的檔案記錄,案底在公安部門保存。也就是只有刑事犯罪才有所謂案底,行政處罰之類只是留檔,而且留檔的檔案并不是個人檔案。
當事人可以因為工作需要到公安機關開出無犯罪記錄證明,找工作不應當受區(qū)別對待。如果原來有工作單位的,只要沒有嚴重違反勞動法、公務員法等情形,還可以繼續(xù)回去上班。
至于被不起訴人的子女是否受不良影響的問題,已經不言自明了。因為,當事人自己都不受什么影響,其子女當然更不會受到不良影響了。
不過公安局不接受為個人開具無犯罪證明的要求,也就是說以個人身份去要求開這個證明不會開。無罪證明只能是所在單位出具介紹信或者是函,請戶口所在地派出所開具證明,這時才會開無罪證明,開了也不是給個人而是給給所在單位。犯罪情節(jié)輕微
情節(jié)輕微也就是說明行為人的犯罪行為情節(jié)危害不大,并且沒有造成嚴重的危害結果。因為判定犯罪情節(jié)輕微就可以不起訴,所以犯罪情節(jié)輕微的條件較苛刻,并帶有一定主觀色彩。
例如甲拿泡沫制成的刀捅了乙,此行為有社會危害性,但乙沒有受傷,就屬于情節(jié)較輕,就不會構成犯罪。具體判定還需要結合多方因素。
檢查院做出不起訴的決定是否會有案底呢?
現(xiàn)在的社會是一個講法律的社會,所以大家在社會上就必須要做一個守法的好公民,不要違背法律的規(guī)定。檢察院作出不起訴的決定,那么是否會留案底呢?
一、沒有犯罪事實不會有案底
其實到底會不會留案底也是要根據具體的情況來進行判斷的,檢察機關在審查刑事案件的時候可能會向法院提起公訴,有一些案子檢察機關可能會不進行起訴,檢察機關不進行起訴是不是會對當事人造成影響,其實也是要根據具體的案件來進行判斷的。如果在這個案件之中,當事人并沒有觸犯法律,并且沒有犯罪事實,那么這個時候檢察機關如果不進行起訴,你就不會留有案底。
二、犯罪人有犯罪事實就會有案底
面對公訴的這種行為,其實檢察院也并不會對所有的案件都進行起訴,有一些比較特殊的案件,或者是檢察院覺得這個案件當事人的犯罪事實比較輕微,那么這種情況,檢察院一般都不會受理,如果犯罪人在事實案件之中,是有違法犯罪事實的,比如說有一些比較輕微的犯罪情節(jié),那么這種情況就算檢察院不進行起訴,你也還是會留有案底的。所以檢察院是否起訴跟當事人是否留有案底并沒有必然的關系,主要還是看當事人是否有犯罪事實行為,如果有犯罪事實行為就會留有案底,如果沒有犯罪事實行為就沒有案底。
三、結語
案底其實是一種監(jiān)督公民的方式,如果公民的確觸犯了法律或者是有犯罪事實,那么這個記錄就會被記載在公安局的檔案中,而且這個檔案會跟隨你一輩子,這將會對個人的生活和工作產生非常大的影響,所以大家在生活中,不要覺得自己做了壞事就沒有關系了。
檢查院做出相對不起訴的決定是否會存在案底?
首先如果犯罪嫌疑人沒有,是因為違法犯罪的事實而被決定不起訴的,那么在這種情況之下,我們是不會留有相應的案底的,如果犯罪嫌疑人不是因為沒有違法犯罪事實而被決定不起訴的,那么這種案情依然還會記錄在案底,換句話來說,我們究竟能不能留有案底,實際上是要根據我們有沒有書翻到相應的法律法規(guī),如果我們確實構成了犯罪的,那么在沒有判決之后,我們依然會在檢察院留下案底的。
因此通過這些東西,我們可以明顯的看到,如果我們一旦觸犯到了國家的法律法規(guī),那么就算檢察院作出相對不起訴的決定,我們依然還是會在檢察院留有相應的案底的,所以為了避免這種情況的出現(xiàn),我們在現(xiàn)實生活之中,一定不要去觸犯我國的法律法規(guī),我們一定要學會保護自己,只有這樣子才能夠讓自己得到自己想要的,也只有這樣子才能夠讓我們更加的安全。
綜上所述,我們可以明顯的知道,當我們被檢察院作出相對不起訴的決定的時候,如果我們沒有構成相映的犯罪的事實,那么我們是不會留有相應的案底的,如果我們構成了犯罪的事實,那么我們就會存在,這些東西對于我們來說是非常重要的,而且能夠幫助我們解決很多生活中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