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婚姻糾紛常見的問題是什么
2023婚姻糾紛常見的問題是什么
2023婚姻糾紛常見的問題是什么
一、婚姻糾紛常見的問題是什么?
婚姻糾紛常見的問題如下:
1、一方要求離婚,另一方不同意。
在此情況下,要求離婚的一方,可以通過戶籍所在地或者經(jīng)常居住地基層人民法院,訴訟離婚。
2、原告與被告不在一個地區(qū)(甚至不在一個省市),如何辦理。
這是涉及離婚案件訴訟管轄問題。一般由被告所在地基層人民法院管轄。此處的被告所在地,可以是被告戶籍所在地,也可以是被告經(jīng)常居住地。
3、一方要求離婚,對方離家出走的,如何處理。
此情況下,如果法院已經(jīng)受理訴訟,另一方拒接開庭傳票或采用離家出走的方式,下落不明的,采用公告送達的方式送達。
4、孩子的撫養(yǎng)權問題。
離婚后,不滿兩周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yǎng)為原則。已滿兩周歲的子女,父母雙方對撫養(yǎng)問題協(xié)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jù)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子女已滿八周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愿。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xié)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xié)議應當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yǎng)、財產(chǎn)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xié)商一致的意見。
二、什么婚姻是可撤銷的婚姻的
我國法律規(guī)定,只有一種可撤銷的婚姻,就是被脅迫的婚姻。
因脅迫結婚的,受脅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或人民法院請求撤銷該婚姻。受脅迫的一方撤銷婚姻的請求,應當自結婚登記之日起一年內(nèi)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當事人請求撤銷婚姻的,應當自恢復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內(nèi)提出。
脅迫,是指行為人以給另一方當事人或者其近親屬的生命、身體健康、名譽、財產(chǎn)等方面造成損害為要挾,迫使另一方當事人違背真實意愿結婚的情況。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條
因脅迫結婚的,受脅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撤銷婚姻。
請求撤銷婚姻的,應當自脅迫行為終止之日起一年內(nèi)提出。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當事人請求撤銷婚姻的,應當自恢復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內(nèi)提出。
三、什么婚姻是可撤銷的婚姻的
我國法律規(guī)定,只有一種可撤銷的婚姻,就是被脅迫的婚姻。
因脅迫結婚的,受脅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或人民法院請求撤銷該婚姻。受脅迫的一方撤銷婚姻的請求,應當自結婚登記之日起一年內(nèi)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當事人請求撤銷婚姻的,應當自恢復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內(nèi)提出。
脅迫,是指行為人以給另一方當事人或者其近親屬的生命、身體健康、名譽、財產(chǎn)等方面造成損害為要挾,迫使另一方當事人違背真實意愿結婚的情況。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條
因脅迫結婚的,受脅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撤銷婚姻。
請求撤銷婚姻的,應當自脅迫行為終止之日起一年內(nèi)提出。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當事人請求撤銷婚姻的,應當自恢復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內(nèi)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