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證人與連帶債務人可以是同一人嗎,保證人是不是連帶債務人
擔保人需承擔連帶責任的情況
1、法律主觀:擔保人承擔連帶責任的法律規(guī)定為:連帶責任保證的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fā)生當事人約定的情形時,債權人可以請求債務人履行債務,也可以請求保證人在其保證范圍內承擔保證責任。
2、擔保人連帶責任一般承擔連帶責任保證的債務人在主合同規(guī)定的債務履行期屆滿沒有履行債務的,債權人可以要求債務人履行債務,也可以要求保證人在其保證范圍內承擔保證責任。
3、擔保人需要承擔下列責任:一般保證責任。是指保證人僅對債務人不履行負補充責任的保證。連帶責任保證。是指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保證人與債務人對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債務人和擔保人是否可以是一個人
法律主觀:債務人和擔保人可以是一個人,一般債務人會以自己有權處分的財產和權利設立抵押權或質權,當債務人無法履行其到期債務的時候,債權人可以對質押或抵押財產優(yōu)先受償。
法律沒有規(guī)定債務人和保證人不能是同一人。按照法無明文禁止即為允許的原則,債務人和保證人可以是同一人。
擔保人可以是債務人,法無禁止即可為,所以債務人和擔保人可以是同一人。但是債務人作為保證人的情況很少,債務人用自己的財產、權利為自己的債務設立抵押、質押擔保的情況很多。
是可以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一百六十六條規(guī)定:“債務人可以擔保自己的債務,擔保人可以是債務人本人。”因此,夫妻之間一個作為債務人,一個作為擔保人是可以的。
連帶責任與擔保責任的區(qū)別
連帶責任與擔保責任的區(qū)別 第一,承擔責任的具體作法不同。
第五,連帶責任保證的擔保力度較強,對債權人很有利,而保證人的負擔相對較重;而一般保證的擔保力度相對較弱,保證人的負擔也就相對較輕。
法律主觀:連帶責任擔保是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保證人與債務人對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一種擔保方式。擔保特點:,(一)連帶責任保證是由保證人與主債權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和法律推定的保證方式。
法律分析:連帶擔保責任更大,一般擔保人的擔保責任要輕就是在法院沒有對被擔保的人強制執(zhí)行的情況下,你有權拒絕承擔擔保責任;而連帶擔保的擔保責任要大就是債權人可以要求債務人和擔保人同時承擔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