腦部傷殘鑒定竅門(腦挫傷一般定傷殘幾級)
頭部受傷怎么鑒定傷殘
頭部受傷傷殘鑒定方法如下:
1、一級傷殘,頭面部損傷致,雙側眼球缺失;一側眼球缺失,另一側眼嚴重畸形伴盲目5級;
2、二級傷殘,頭面部損傷致,一側眼球缺失,另一眼盲目4級或一側眼球缺失,另一側眼嚴重畸形伴盲目3級以上;雙側眼瞼重度下垂(或嚴重畸形)伴雙眼盲目4級以上或一側眼瞼重度下垂(或嚴重畸形),該眼盲目4級以上,另一眼盲目5級等。
傷、殘鑒定是指傷后傷殘程度鑒定。傷、殘鑒定的范圍包括交通事故傷殘、工傷事故傷殘、意外傷害傷殘、打架斗毆傷殘。一般由司法部門(比如交警隊、派出所、法院)根據醫(yī)院提供的相關入院記錄或委托傷殘鑒定機構做相應的殘疾鑒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y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yǎng)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腦部1—10級傷殘鑒定標準
法律主觀:
《工傷與 職業(yè)病鑒定 標準》十級傷殘認定標準如下: 1、符合中度毀容標準之一項者; 2、全身瘢痕面積30%者; 8、除拇指外,余3~4指末節(jié)缺失; 9、除拇趾外,任何一趾末節(jié)缺失, 10、膝關節(jié) 半月板損傷 、膝關節(jié)交叉韌帶損傷未做手術者;1 1、身體各部位骨折愈合后無功能障礙。
法律客觀:
《工傷與職業(yè)病鑒定標準》十級傷殘認定標準如下: 1、符合中度毀容標準之一項者; 2、面部有瘢痕,植皮,異物色素沉著或脫失>2cm2; 3、全身瘢痕面積50cm 2,并有明顯瘢痕; 9、手掌、足掌植皮面積>30%者。
腦部傷殘等級評定標準及賠償標準
法律主觀:
傷殘分類: 一級傷殘 1.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全靠別人幫助或采用專門設施,否則生命無法維持; 2.意識消失; 3.各種活動均受到限制而臥床; 4.完全喪失勞動能力。 二級傷殘 1.日常生活需要隨時有人幫助; 2.各種活動受限,僅限于床上或椅上的活動; 3.不能工作; 4.社會交往極度困難。 三級傷殘 1.不能完全獨立生活,需經常有人監(jiān)護; 2.各種活動受限,僅限于室內的活動; 3.明顯職業(yè)受限; 4.社會交往困難。 四級傷殘 1.日常生活能力嚴重受限,間或需要幫助; 2.各種活動受限,僅限于居住范圍內的活動; 3.職業(yè)種類受限; 4.社會交往嚴重受限[1]。 五級傷殘 1.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偶爾需要監(jiān)護; 2.各種活動受限,僅限于就近的活動; 3.需要明顯減輕工作; 4.社會交往貧乏。 六級傷殘 1.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但能部分代償,條件性需要幫助; 2.各種活動降低; 3.不能勝任原工作; 4.社會交往狹窄。 七級傷殘 1.日常生活有關的活動能力嚴重受限; 2.短暫活動不受限,長時間活動受限; 3.工作時間需要明顯縮短; 4.社會交往降低。 八級傷殘 1.日常生活有關的活動能力部分受限; 2.遠距離流動受限; 3.斷續(xù)工作; 4.社會交往受約束。 九級傷殘 1.日常活動能力大部分受限; 2.工作和學習能力下降; 3.社會交往能力大部分受限。 十級傷殘 1.日?;顒幽芰Σ糠质芟蓿?2.工作和學習能力有所下降; 3.社會交往能力部分受限
法律客觀:
《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三條 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yè)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yī)療的,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經設區(qū)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不得超過12個月。工傷職工評定傷殘等級后,停發(fā)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關規(guī)定享受傷殘待遇。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后仍需治療的,繼續(xù)享受工傷醫(yī)療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護理的,由所在單位負責。
腦部受傷傷殘鑒定標準
一級 傷殘 (一)、顱腦、脊髓及周圍神經損傷致: 1、植物狀態(tài); 2、極度智力缺損(智商20以下)或精神障礙,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3、四肢癱(三肢以上肌力3級以下); 4、截癱(肌力2級以下)伴大便和小便失禁。 (二)、頭面部損傷致: 1、雙側眼球缺失; 2、一側眼球缺失,另一側眼嚴重畸形伴盲目5級。 (三)、脊柱胸段損傷致嚴重畸形愈合,呼吸功能嚴重障礙。 (四)、頸部損傷致呼吸和吞咽功能嚴重障礙。 (五)、胸部損傷致: 1、肺葉切除或雙側胸膜廣泛嚴重粘連或胸廓嚴重畸形,呼吸功能嚴重障礙; 2、心功不全,心功Ⅳ級;或心功能不全,心功能Ⅲ級伴明顯器質性心律失常。 (六)、腹部損傷致: 1、胃、腸、消化腺等部分切除,消化吸收功能嚴重障礙,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2、雙側腎切除或完全喪失功能,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七)、肢體損傷致: 1、三肢以上缺失(上肢在腕關節(jié)以上,下肢在踝關節(jié)以上); 2、二肢缺失(上肢在肘關節(jié)以上,下肢在膝關節(jié)以上),另一肢喪失功能50%以上; 3、二肢缺失(上肢在腕關節(jié)以上,下肢在踝關節(jié)以上),第三肢完全喪失功能; 4、一肢缺失(上肢在肘關節(jié)以上,下肢在踝關節(jié)以上),第二肢完全喪失功能,第三肢喪失功能50%以上; 5、一肢缺失(上肢在腕關節(jié)以上,下肢在踝關節(jié)以上),另二肢完全喪失功能 6、三肢完全喪失功能。 (八)、皮膚損傷致瘢痕形成達體表面積76%以上。 二級傷殘 (一)、顱腦、脊髓及周圍神經損傷致: 1、重度智力缺損(智商34以下)或精神障礙,日常生活需隨時有人幫助才能完成; 2、完全性失語; 3、雙眼盲目5級 4、四肢癱(二肢以上肌力2級以下); 5、偏癱或截癱(肌力2級以下)。 (二)、頭面部損傷致: 1、一側眼球缺失,另一眼盲目4級;或一側眼球缺失,另一側眼嚴重畸形伴盲目3級以上; 2、雙側眼瞼重度下垂(或嚴重畸形)伴雙眼盲目4級以上;或一側眼瞼重度下垂(或嚴重畸形),該眼盲目4級以上,另一眼盲目5級; 3、雙眼盲目5級; 4、雙耳極度聽覺障礙伴雙側耳廓缺失(或嚴重畸形);或雙耳極度聽覺障礙伴一側耳廓缺失,另一側耳廓嚴重畸形; 5、全面部瘢痕形成。 (三)、脊柱胸段損傷致嚴重畸形愈合,呼吸功能障礙。 (四)、頸部損傷致呼吸和吞咽功能障礙。 (五)、胸部損傷致: 1、肺葉切除或胸膜廣泛嚴重粘連或胸廓畸形,呼吸功能障礙; 2、心功能不全,心功能Ⅲ級;或心功能不全,心功能Ⅱ級伴明顯器質性心律失常。 (六)、腹部損傷致一側腎切除或完全喪失功能,另一側腎功能重度障礙。 (七)、肢體損傷致: 1、二肢缺失(上肢在肘關節(jié)以上,下肢在膝關節(jié)以上); 2、一肢缺失(上肢在肘關節(jié)以上,下肢在膝關節(jié)以上),另一肢完全喪失功能; 3、二肢以上完全喪失功能。 (八)、皮膚損傷致瘢痕形成達體表面積68%以上。 三級傷殘 (一)、顱腦、脊髓及周圍神經損傷致: 1、重度智力缺損或精神障礙,不能完全獨立生活,需經常有人監(jiān)護; 2、嚴重外傷性癲癇,藥物不能控制,大發(fā)作平均每月一次以上或局限性發(fā)作平均每月四次以上或小發(fā)作平均每周七次以上或精神運動性發(fā)作平均每月三次以上; 3、雙側嚴重面癱,難以恢復; 4、嚴重不自主運動或共濟失調; 5、四肢癱(二肢以上肌力3級以下); 6、偏癱或截癱(肌力3級以下); 7、大便或小便失禁,難以恢復。 (二)、頭面部損傷致: 1、一側眼球缺失,另一眼盲目3級;或一側眼球缺失,另一側眼嚴重畸形伴低視力2級 2、雙側眼瞼重度下垂(或嚴重畸形)伴雙眼盲目3級以上;或一側眼瞼重度下垂(或嚴重畸形),該眼盲目3級以上,另一眼盲目4級以上; 3、雙眼盲目4級以上; 4、雙眼視野接近完全缺損(直徑小于5°); 5、上頜骨、下頜骨缺損,牙齒脫落24枚以上; 6、雙耳極度聽覺障礙伴一側耳廓缺失(或嚴重畸形); 7、一耳極度聽覺障礙,另一耳重度聽覺障礙,伴一側耳廓缺失(或嚴重畸形),另一側耳廓缺失(或畸形)50%以上; 8、雙耳重度聽覺障礙伴雙側耳廓缺失(或嚴重畸形);或雙耳重度聽覺障礙伴一側耳廓缺失,另一側耳廓嚴重畸形; 9、面部瘢痕形成80%以上。 (三)、脊柱胸段損傷致嚴重畸形愈合,嚴重影響呼吸功能。 (四)、頸部損傷致: 1、瘢痕形成,頸部活動度完全喪失; 2、嚴重影響呼吸和吞咽功能。 (五)、胸部損傷致: 1、肺葉切除或胸膜廣泛粘連或胸廓畸形,嚴重影響呼吸功能; 2、心功能不全,心功能Ⅱ級伴器質性心律失常;或心功能Ⅰ級伴明顯器質性心律失常。 (六)、腹部損傷致: 1、胃、腸、消化腺等部分切除,消化吸收功能障礙; 2、一側腎切除或完全喪失功能,另一側腎功能中度障礙;或雙側腎功能重度障礙。 (七)、盆部損傷致: 1、女性雙側卵巢缺失或完全萎縮; 2、大便和小便失禁,難以恢復。 (八)、會陰部損傷致雙側睪丸缺失或完全萎縮。 (九)、肢體損傷致: 1、二肢缺失(上肢在腕關節(jié)以上,下肢在踝關節(jié)以上); 2、一肢缺失(上肢在肘關節(jié)以上,下肢在膝關節(jié)以上),另一肢喪失功能50%以上; 3、一肢缺失(上肢在腕關節(jié)以上,下肢在踝關節(jié)以上),另一肢完全喪失功能; 4、一肢完全喪失功能,另一喪失功能50%以上。 (十)、皮膚損傷致瘢痕形成達體表面積60%以上。 四級傷殘 (一)、顱腦、脊髓及周圍神經損傷致: 1、中度智力缺損(智商49以下)或精神障礙,日常生活能力嚴重受限,間或需要幫助; 2、嚴重運動性失語或嚴重感覺性失語; 3、四肢癱(二肢以上肌力4級以下); 4、偏癱或截癱(肌力4級以下); 5、陰莖勃起功能完全喪失。 (二)、頭面部損傷致: 1、一側眼球缺失,另一眼低視力2級;或一側眼球缺失,另一側眼嚴重畸形伴低視力1級 2、雙側眼瞼重度下垂(或嚴重畸形)伴雙眼低視力2級以上;或一側眼瞼重度下垂(或嚴重畸形),該眼低視力2級以上,另一眼低盲目3級以上; 3、雙眼盲目3級以上; 4、雙眼視野極度缺損(直徑小于10°); 5、雙耳極度聽覺障礙; 6、一耳極度聽覺障礙,另一耳重度聽覺障礙伴一側耳廓缺失(或畸形)50%以上; 7、雙耳重度聽覺障礙伴一側耳廓缺失(或嚴重畸形); 8、雙耳中等重度聽覺障礙伴雙側耳廓缺失(或嚴重畸形);或雙耳中等重度聽覺障礙伴一側耳廓缺失,另一側耳廓嚴重畸形; 9、面部瘢痕形成60%以上。 (三)、脊柱胸段損傷致嚴重畸形愈合,影響呼吸功能。 (四)、頸部損傷致: 1、瘢痕形成,頸部活動度喪失75%以上; 2、影響呼吸和吞咽功能。 (五)、胸部損傷致: 1、肺葉切除或胸膜粘連或胸廓畸形,影響呼吸功能; 2、明顯器質性心律失常。 (六)、腹部損傷致一側腎功能重度障礙,另一側腎功能中度障礙。 (七)、會陰部損傷致陰莖體完全缺失或嚴重畸形。 (八)、外陰、陰道損傷致陰道閉鎖。 (九)、肢體損傷致雙手完全缺失或喪失功能。 (十)、膚損傷致瘢痕形成達體表面積52%以上。 五級傷殘 (一)、顱腦、脊髓及周圍神經損傷致: 1、中度智力缺損或精神障礙,日常生活能力明顯受限,需要指導; 2、外傷性癲癇,藥物不能完全控制,大發(fā)作平均每三月一次以上或局限性發(fā)作平均每月二次以上或小發(fā)作平均每周四次以上或精神運動性發(fā)作平均每月一次以上 3、嚴重失用或失認癥; 4、單側嚴重面癱,難以恢復; 5、偏癱或截癱(一肢以上肌力2級以下); 6、單癱(肌力2級以下); 7、大便或小便失禁,難以恢復。 (二)、頭面部損傷致: 1、一側眼球缺失伴另一眼低視力1級;一側眼球缺失伴一側眼嚴重畸形且視力接近正常; 2、雙側眼瞼重度下垂(或嚴重畸形)伴雙眼低視力1級;或一側眼瞼重度下垂(或嚴重畸形),該眼低視力1級以上,另一眼低視力2級以上; 3、雙眼低視力2級以上; 4、雙眼視野重度缺損(直徑小于20°); 5、 舌肌完全麻痹或舌體缺失(或嚴重畸形)50%以上; 6、上頜骨、下頜骨缺損,牙齒脫落20枚以上 7、一耳極度聽覺障礙,另一耳重度聽覺障礙; 8、雙耳重度聽覺障礙伴一側耳廓缺失(或畸形)50%以上; 9、雙耳中等重度聽覺障礙伴一側耳廓缺失(或嚴重畸形); 10、雙側耳廓缺失(或嚴重畸形); 11、外鼻部完全缺損(或嚴重畸形); 12、面部瘢痕形成40%以上。 (三)、脊柱胸段損傷致畸形愈合,影響呼吸功能。 (四)、頸部損傷致: 1、瘢痕形成,頸部活動度喪失50%以上; 2、影響呼吸功能。 (五)、胸部損傷致: 1、肺葉切除或胸膜粘連或胸廓畸形,輕度影響呼吸功能。 2、器質性心律失常。 (六)、腹部損傷致: 1、胃、腸、消化腺等部分切除,嚴重影響消化吸收功能; 2、一側腎切除或完全喪失功能,另一側腎功能輕度障礙。 (七)、盆部損傷致: 1、雙側輸尿管缺失或閉鎖; 2、膀胱切除; 3、尿道閉鎖; 4、大便或小便失禁,難以恢復。 (八)、會陰部損傷致陰莖體大部分缺失(或畸形)。 (九)、外陰、陰道損傷致陰道嚴重狹窄,功能嚴重障礙。 (十)、肢體損傷致: 1、雙手缺失(或喪失功能)90%以上; 2、一肢缺失(上肢在肘關節(jié)以上,下肢在膝關節(jié)以上); 3、一肢缺失(上肢在腕關節(jié)以上,下肢在踝關節(jié)以上),另一肢喪失功能50%以上; 4、一肢完全喪失功能。 (十一)、皮膚損傷致瘢痕形成達體表面積44%以上。 六級傷殘 (一)、顱腦、脊髓及周圍神經損傷致: 1、中度智力缺損或精神障礙,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但能部分代償,部份日常生活需要幫助; 2、嚴重失讀伴失寫癥;或中度運動性失語或中度感覺性失語; 3、偏癱或截癱(一肢肌力3級以下); 4、單癱(肌力3級以下); 5、陰莖勃起功能嚴重障礙。 (二)、頭面部損傷致: 1、一側眼球缺失伴另一眼視力接近正常;或一側眼球缺失伴另一側眼嚴重畸形; 2、雙側眼瞼重度下垂(或嚴重畸形)伴雙眼視力接近正常;或一側眼瞼重度下垂(或嚴重畸形),該眼視力接近正常,另一眼低視力1級以上; 3、雙眼低視力1級; 4、雙眼視野中度缺損(直徑小于60°); 5、顳下頜關節(jié)強直,牙關緊閉 6、一耳極度聽覺障礙,另一耳中等重度聽覺障礙;或雙耳重度聽覺障礙; 7、一側耳廓缺失(或嚴重畸形),另一側耳廓缺失(或畸形)50%以上; 8、面部瘢痕形成面積20%以上; 9、面部大量細小瘢痕(或色素明顯改變)75%以上。 (三)、脊柱損傷致頸椎或腰椎嚴重畸形愈合,頸部或腰部活動度完全喪失。 (四)、頸部損傷致瘢痕形成,頸部活動度喪失25%以上。 (五)、腹部損傷致一側腎功能重度障礙,另一側腎功能輕度障礙; (六)、盆部損傷致: 1、雙側輸卵管缺失或閉鎖; 2、子宮全切。 (七)、會陰部損傷致雙側輸精管缺失或閉鎖。 (八)、外陰、陰道損傷致陰道狹窄,功能障礙。 (九)、肢體損傷致: 1、雙手缺失(或喪失功能)70%以上; 2、雙足跗跖關節(jié)以上缺失; 3、一肢缺失(上肢在腕關節(jié)以上,下肢在踝關節(jié)以上)。 (十)、皮膚損傷致瘢痕形成達體表面積36%以上。 七級傷殘 (一)、顱腦、脊髓及周圍神經損傷致: 1、輕度智力缺損(智商70以下)或精神障礙,日常生活有關的活動能力嚴重受限; 2、外傷性癲癇,藥物不能完全控制,大發(fā)作平均每六月一次以上或局限性發(fā)作平均每二月二次以上或小發(fā)作平均每周二次以上或精神運動性發(fā)作平均每二月一次以上; 3、中度失用或中度失認癥; 4、嚴重構音障礙; 5、偏癱或截癱(一肢肌力4級); 6、單癱(肌力4級); 7、半身或偏身型完全性感覺缺失。 (二)、頭面部損傷致: 1、一側眼球缺失; 2、雙側眼瞼重度下垂(或嚴重畸形); 3、口腔或顳下頜關節(jié)損傷,重度張口受限; 4、上頜骨、下頜骨缺損,牙齒脫落16枚以上; 5、一耳極度聽覺障礙,另一耳中度聽覺障礙;或一耳重度聽覺障礙,另一耳中等重度聽覺障礙; 6、一側耳廓缺失(或嚴重畸形),另一側耳廓缺失(或畸形)10%以上; 7、外鼻部大部份缺損(或畸形); 8、面部瘢痕形成,面積24平方厘米以上; 9、面部大量細小瘢痕(或色素明顯改變)50%以上; 10、頭皮無毛發(fā)75%以上。 (三)、脊柱損傷致頸椎或腰椎畸形愈合,頸部或腰部活動度喪失75%以上。 (四)、頸部損傷致頸前三角區(qū)瘢痕形成75%以上。 (五)、胸部損傷致: 1、女性雙側乳房缺失(或嚴重畸形); 2、心功能不全,心功能Ⅱ級。 (六)、腹部損傷致雙側腎功能中度障礙。 (七)、盆部損傷致: 1、骨盆傾斜,雙下肢長度相差8cm以上; 2、女性骨盆嚴重畸形,產道破壞; 3、一側輸尿管缺失或閉鎖,另一側輸尿管嚴重狹窄。 (八)、會陰部損傷致: 1、陰莖體部份缺失(或畸形); 2、陰莖包皮損傷,瘢痕形成,功能障礙。 (九)、肢體損傷致: 1、雙手缺失(或喪失功能)50%以上; 2、雙手感覺完全缺失; 3、雙足足弓結構完全破壞; 4、一足跗跖關節(jié)以上缺失; 5、雙下肢長度相差8cm以上; 6、一肢喪失功能75%以上。 (十)、皮膚損傷致瘢痕形成達體表面積28%以上。 八級傷殘 (一)、顱腦、脊髓及周圍神經損傷致: 1、輕度智力缺損或精神障礙,日常生活有關的活動能力部分受限; 2、中度失讀伴失寫癥; 3、半身或偏身型深感覺缺失; 4、陰莖勃起功能障礙。 (二)、頭面部損傷致: 1、一眼盲目4級以上; 2、一眼視野接近完全缺損(直徑小于5°); 3、上頜骨、下頜骨缺損,牙齒脫落12枚以上; 4、一耳極度聽覺障礙;或一耳重度聽覺障礙,另一耳中度聽覺障礙;或雙耳中等重度聽覺障礙; 5、一側耳廓缺失(或嚴重畸形); 6、鼻尖及一側鼻翼缺損(或畸形); 7、面部瘢痕形成面積18平方厘米以上; 8、面部大量細小瘢痕(或色素明顯改變)25%以上; 9、頭皮無毛發(fā)50%以上; 10、頜面部骨或軟組織缺損32立方厘米以上。 (三)、脊柱損傷致: 1、頸椎或腰椎畸形愈合,頸部或腰部活動度喪失50%以上; 2、胸椎或腰椎二椎體以上壓縮性骨折。 (四)、頸部損傷致前三角區(qū)瘢痕形成50%以上。 (五)、胸部損傷致: 1、女性一側乳房缺失(或嚴重畸形),另一側乳房部分缺失(或畸形); 2、12肋以上骨折。
腦部傷殘醫(yī)生鑒定方法
1、Ⅰ級傷殘劃分依據為: a. 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b. 意識消失; c. 各種活動均受到限制而臥床; d. 社會交往完全喪失。
2、Ⅱ級傷殘劃分依據為: a. 日常生活需要隨時有人幫助; b.僅限于床上或椅上的活動; c. 不能工作; d. 社會交往極度困難。
3、 Ⅲ級傷殘劃分依據為: a. 不能完全獨立生活,需經常有人監(jiān)護; b.僅限于室內的活動; c. 明顯職業(yè)受限; d. 社會交往困難。
4、Ⅳ級傷殘劃分依據為: a. 日常生活能力嚴重受限,間或需要幫助; b.僅限于居住范圍內的活動; c. 職業(yè)種類受限; d. 社會交往嚴重受限。
5、Ⅴ級傷殘劃分依據為: a. 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需要指導; b. 僅限于就近的活動; c. 需要明顯減輕工作; d. 社會交往貧乏。
6、Ⅵ級傷殘劃分依據為: a. 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但能部分代償,部分日常生活需要幫助; b. 各種活動降低; c. 不能勝任原工作; d. 社會交往狹窄。
7、Ⅶ級傷殘劃分依據為: a. 日常生活有關的活動能力嚴重受限; b. 短暫活動不受限,長時間活動受限; c. 不能從事復雜工作; d. 社會交往能力降低。
8、Ⅷ級傷殘劃分依據為: a. 日常生活有關的活動能力部分受限; b. 遠距離活動受限; c. 能從事復雜工作,但效率明顯降低; d. 社會交往受約束。
9、Ⅸ級傷殘劃分依據為: a. 日?;顒幽芰Υ蟛糠质芟? b. 工作和學習能力下降; c. 社會交往能力部分受限;
10、Ⅹ級傷殘劃分依據為: a. 日?;顒幽芰p度受限; b. 工作和學習能力有所下降; c. 社會交往能力輕度受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