殘疾鑒定標準(殘疾鑒定標準一覽表)
殘疾鑒定評定標準
法律主觀:
傷殘評定標準是:
1、應以損傷治療后果或者結局為依據(jù),客觀評價組織器官缺失和/或功能障礙程度,科學分析損傷與殘疾之間的因果關系,實事求是地進行鑒定。
2、依據(jù)人體組織器官結構破壞、功能障礙及其對醫(yī)療、護理的依賴程度,適當考慮由于殘疾引起的社會交往和心理因素影響,綜合判定致殘程度等級。
3、將人體損傷致殘程度劃分為10個等級,從一級(人體致殘率100%)到十級(人體致殘率10%),每級致殘率相差10%。
法律客觀:
《人體損傷程度鑒定標準》 重傷:使人肢體殘廢、毀人容貌、喪失聽覺、喪失視覺、喪失其他器官功能或者其他對于人身健康有重大傷害的損傷,包括重傷一級和重傷二級。輕傷:使人肢體或者容貌損害,聽覺、視覺或者其他器官功能部分障礙或者其他對于人身健康有中度傷害的損傷,包括輕傷一級和輕傷二級。輕微傷:各種致傷因素所致的原發(fā)性損傷,造成組織器官結構輕微損害或者輕微功能障礙。
殘疾人評定的標準和依據(jù)是什么
操作方法
殘疾人包括視力殘疾、聽力殘疾、言語殘疾、肢體殘疾、智力殘疾、精神殘疾、多重殘疾和其他殘疾的人。殘疾標準由國務院規(guī)定。
視力殘疾標準:視力殘疾是指由于各種原因導致雙眼視力低下,并且不能矯正或者視野縮小以致影響正常的日常生活和社會活動。視力殘疾包括盲和低視力,視力殘疾主要分為四級,按照視力和視野的狀態(tài)分析,其中盲為視力殘疾的一級和二級,低視力為視力殘疾的三級和四級,視力殘疾都是只指雙眼而言。如果雙眼視力不同,則以視力較好的一眼為準,無如僅有單眼為視力殘疾,而另一只眼的視力達到或者是高于03咋就不屬于視力殘疾的范疇。如果以注視點為中心,視野半徑小于十度,無論其視力如何,都屬于盲。視力殘疾的分級:1、一級無光感要小于0.02,或者視野半徑小于5度。2、二級視力為0.02到小于0.05的范圍或者視野半徑小于十度。3、三級視力為0.05到小于0.1。4、四級視力為0.1到小于0.3。
聽力殘疾分級:根據(jù)《第二次全國殘疾人抽樣調(diào)查殘疾標準》聽力殘疾分為四級,如下:1、聽力殘疾一級,聽覺系統(tǒng)的結構和功能方面極重度損傷,較好耳平均聽力損失91dBHL,在無助聽設備幫助下,不能依靠聽覺進行言語交流,在理解和交流等活動上極度受限,在參與社會生活方面存在極嚴重障礙。2、聽力殘疾二級,聽覺系統(tǒng)的結構和功能重度損傷,較好耳平均聽力損失在81-90dBHL之間,在無助聽設備幫助下,在理解和交流等活動上重度受限,在參與社會生活方面存在嚴重障礙。3、聽力殘疾三級,聽覺系統(tǒng)的結構和功能中重度損傷,較好耳平均聽力損失在61-80dBHL之間,在無助聽設備幫助下,在理解和交流等活動上中度受限,在參與社會生活方面存在中度障礙。4、聽力殘疾四級,聽覺系統(tǒng)的結構和功能中度損傷,較好耳平均聽力損失在41-60dBHL之間,在無助聽設備幫助下,在理解和交流等活動上輕度受限,在參與社會生活方面存在輕度障礙。
言語殘疾分級:(1)言語殘疾分級原則按各種言語殘疾不同類型的口語表現(xiàn)和程度,腦和發(fā)音器官的結構、功能,活動和參與,環(huán)境和支持等因素分級。(2)言語殘疾一級腦和/或發(fā)音器官的結構、功能極重度損傷,無任何言語功能或語音清晰度小于等于10%,言語表達能力等級測試未達到一級測試水平,在參與社會生活方面存在極嚴重障礙。(3)言語殘疾二級腦和/或發(fā)音器官的結構、功能重度損傷,具有一定的發(fā)聲及言語能力。語音清晰度在11%~25%之間,言語表達能力等級測試未達到二級測試水平,在參與社會生活方面存在嚴重障礙。(4)言語殘疾三級腦和/或發(fā)音器官的結構、功能中度損傷,可以進行部分言語交流。語音清晰度在26%~45%之間,言語表達能力等級測試未達到三級測試水平,在參與社會生活方面存在中度障礙。(5)言語殘疾四級腦和/或發(fā)音器官的結構、功能輕度損傷,能進行簡單會話,但用較長句表達困難。語音清晰度在46%~65%之間,言語表達能力等級測試未達到四級測試水平,在參與社會生活方面存在輕度障礙。
肢體殘疾的評定標準:肢體殘疾的定義:指人的四肢殘缺或四肢、軀體麻痹、畸形,導致人體運動系統(tǒng)不同程度的功能 喪失或功能障礙。肢體殘疾包括:(一)上肢或下肢因外傷、病變而截除或先天性殘缺;(二)上肢或下肢因外傷 、病變或發(fā)育異常所致的畸形或功能障礙;(三)脊椎因外傷、病變或發(fā)育異常所致的畸形或功能障礙;(四)中樞、周圍神經(jīng)因外傷、病變或發(fā)育異常造成軀干或四肢的功能障礙。肢體殘疾的分級從人體運動系統(tǒng)有幾處殘疾、致殘部位高低和功能障礙程度綜合考慮,并以功能障礙為主來劃分肢體殘疾的等級。(一)一級肢體殘疾:1、 四肢癱:下肢截癱,雙髖關節(jié)無自主活動能力;偏癱,單側肢體功能全部喪失。2、 四肢在不同部位截肢或先天性缺肢;單全臂(或全腿)和雙小腿(或前臂)截肢或缺肢;雙上臂和單大腿(或小腿)截肢或缺肢;雙全臂(或雙全腿)截肢或缺肢。3、 雙上肢功能極重障礙;三肢功能重度障礙。(二)二級肢體殘疾:1 、偏癱或雙下肢截癱,殘肢僅保留少許功能。2、 雙上肢(上臂或前臂)或雙大腿截肢或缺肢;單全腿(或全臂)和單上臂(或大腿)截肢或缺 肢;三肢在不同部位截肢或缺肢。3、 兩肢功能重度障礙;三肢功能中度障礙。(三)三級肢體殘疾:1、 雙小腿截肢或缺肢;單肢在前臂、大腿及其上部截肢或缺肢。2、一肢功能重度障礙;兩肢功能中度障礙。3、 雙拇指伴有示指(或中指)缺損。(四)四級肢體殘疾:1、 單小腿截肢或缺肢。2、 一肢功能中度障礙;兩肢功能輕度障礙。3、 脊椎(包括頸椎)強直;駝背畸形大于七十度;脊椎側凸大于四十五度。4、 雙下肢不等長、差距大于五厘米。5、 單側拇指伴有示指(或中指)缺損;單側保留拇指,其余四指截除或缺損。
根據(jù)《中國殘疾人實用評定標準》中規(guī)定的智力殘疾標準。1、智力殘疾的定義智力殘疾是指人的智力明顯低于一般人的水平,并顯示適應行為障礙。智力殘疾包括:在智力發(fā)育期間,由于各種原因導致的智力低下;智力發(fā)育成熟以后,由于各種原因引起的智力損傷和老年期的智力明顯衰退導致的癡呆。2、智力殘疾的分級根據(jù)世界衛(wèi)生組織(WHO)和美國智力低下協(xié)會(AAMD)的智力殘疾的分級標準,按其智力商數(shù)(IQ)及社會適應行為來劃分智力殘疾的等級。一級智力殘疾(極重度):IQ值在20以下,適應行為水平極度缺陷;二級智力殘疾(重度):IQ值在20~34,適應行為水平重度缺陷;三級智力殘疾(中度):IQ值在35~49,適應行為水平中度缺陷;四級智力殘疾(輕度):IQ值在50~69,適應行為水平輕度缺陷?!咀ⅲ篒Q測試使用WeChsler兒童智力量表;智商(IQ)是指通過某種智力量表測得的智齡和實際年齡的比,不同的智力測驗,有不同的IQ值,診斷的主要依據(jù)是社會適應行為?!?/p>
精神殘疾鑒定標準:(一)精神殘疾的定義:精神殘疾,是指各類精神障礙持續(xù)一年以上未痊愈,由于存在認知、情感和行為障礙,以致影響其日常生活和社會參與。(二)精神殘疾的分級18歲以上(含)的精神障礙患者根據(jù)《世界衛(wèi)生組織殘疾評定量表Ⅱ》(WHO-DASⅡ)分數(shù)和下述的適應行為表現(xiàn),18歲以下者依據(jù)下述的適應行為的表現(xiàn),把精神殘疾劃分為四級:1、精神殘疾一級:WHO-DASⅡ值116分,適應行為嚴重障礙;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忽視自己的生理、心理的基本要求。不與人交往,無法從事工作,不能學習新事物。需要環(huán)境提供全面、廣泛的支持,生活長期、全部需他人監(jiān)護。2、 精神殘疾二級:WHO-DASⅡ值在106~115分之間,適應行為重度障礙;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基本不與人交往,只與照顧者簡單交往,能理解照顧者的簡單指令,有一定學習能力。監(jiān)護下能從事簡單勞動。能表達自己的基本需求,偶爾被動參與社交活動;需要環(huán)境提供廣泛的支持,大部分生活仍需他人照料。3、 精神殘疾三級:WHO-DASⅡ值在96~105分之間,適應行為中度障礙;生活上不能完全自理,可以與人進行簡單交流,能表達自己的情感。能獨立從事簡單勞動,能學習新事物,但學習能力明顯比一般人差。被動參與社交活動,偶爾能主動參與社交活動;需要環(huán)境提供部分的支持,即所需要的支持服務是經(jīng)常性的、短時間的需求,部分生活需由他人照料。4、 精神殘疾四級:WHO-DASⅡ值在52~95分之間,適應行為輕度障礙;生活上基本自理,但自理能力比一般人差,有時忽略個人衛(wèi)生。能與人交往,能表達自己的情感,體會他人情感的能力較差,能從事一般的工作,學習新事物的能力比一般人稍差;偶爾需要環(huán)境提供支持,一般情況下生活不需要由他人照料。
多重殘疾分級:多重殘疾,一種殘疾類型。指個體同時具有兩種或兩種以上的殘疾,多數(shù)兼有智力殘疾?;颊叩臍埣渤潭纫话爿^嚴重。在中國亦稱綜合殘疾。按 1987 年殘疾人抽樣調(diào)查結果,中國約有 673 萬殘疾人。其中,有兩種殘疾者約占88.13%,有三種殘疾者約占 10.57%,有四種殘疾者約占 l.19%,有五種殘疾者約占 0.11%。在美國不包括又盲又聾。多重反應學習行為模式或行為系列的習得。如在運動技能學習和機械言語記憶中,要求學習者掌握按一定順序進行的一連串反應。存在兩種或兩種以上殘疾為多重殘疾。多重殘疾應指出其殘疾的類別。多重殘疾分級按所屬殘疾中最重類別殘疾分級標準進行分級。
一二級殘疾人鑒定標準
一二級殘疾人鑒定標準如下:
一二三四殘疾標準如下:
1、視力殘疾:分盲和低視力兩類。盲包括一級盲和二級盲;低視力包括一級低視力和二級低視力;
2、聽力殘疾:分一級聽力殘疾、二級聽力殘疾、三級聽力殘疾和四級聽力殘疾四個等級;
3、言語殘疾:分一級言語殘疾、二級言語殘疾、三級言語殘疾和四級言語殘疾四個等級;
4、肢體殘疾:分一級(重度)肢體殘疾、二級(中度)肢體殘疾和三級(輕度)肢體殘疾三個等級;
5、智力殘疾:分一級智力殘疾(重度)、二級智力殘疾(重度)、三級智力殘疾(中度)和四級智力殘疾(輕度)四個等級;
6、精神殘疾:分一級(重度)精神殘疾、二級(中度)精神殘疾和三級(輕度)精神殘疾三個等級;
7、多重殘疾:凡是兩種以上殘疾的為多重殘疾。重度殘疾人是指持有第二代《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殘疾程度為一級、二級的視力殘疾人和肢體殘疾人,以及殘疾程度為一級、二級的智力殘疾人和精神殘疾人。
各類殘疾按殘疾程度分為四級,殘疾一級、殘疾二級、殘疾三級和殘疾四級。
分級:
殘疾一級為極重度,
殘疾二級為重度,
殘疾三級為中度,
殘疾四級為輕度。
法律依據(jù):
《工傷保險條例》
第二十一條 職工發(fā)生工傷,經(jīng)治療傷情相對穩(wěn)定后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進行勞動能力鑒定。
第二十二條 勞動能力鑒定是指勞動功能障礙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礙程度的等級鑒定。
勞動功能障礙分為十個傷殘等級,最重的為一級,最輕的為十級。
生活自理障礙分為三個等級: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勞動能力鑒定標準由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會同國務院衛(wèi)生行政部門等部門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