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自愿離職后找勞動仲裁(員工自愿離職后找勞動仲裁,企業(yè)如何規(guī)避風險)
員工主動辭職后勞動仲裁了怎么辦
一、員工主動辭職后勞動仲裁了怎么辦
1、員工主動辭職后勞動仲裁了,有四種處理方法,分別是:
(1)主動與申請人進行協(xié)商,盡量達成一致意見;
(2)協(xié)商不成時,可以通過請求當?shù)貏趧硬块T聯(lián)系溝通,請求居間進行協(xié)調;
(3)如果是必須走到勞動仲裁庭時,主動配合勞動仲裁部門提交答辯書,及參加仲裁庭審;
(4)加強公司人事管理,對新進的員工一律簽訂書面勞動合同,明確雙方權利義務,并且到勞動部門備案,嚴格執(zhí)行勞動相關法律法規(guī)。
2、法律依據(jù):《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九條
用人單位違反國家規(guī)定,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拖欠工傷醫(yī)療費、經(jīng)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的,勞動者可以向勞動行政部門投訴,勞動行政部門應當依法處理。
二、公司員工申請離職的流程是什么
1、離職員工將離職手續(xù)表交部門負責人簽字,部門主管以上崗位需經(jīng)總經(jīng)理簽字;
2、由離職員工所在部門的助理向離職員工收回工作證,員工手冊,工作服,辦公用品,確認上交無誤后由助理簽字確認;
3、由財務部檢查離職員工與公司在財務上是否有拖欠,如有拖欠當場清還,無拖欠則由財務部在離職手續(xù)表上簽字確認;
4、離職員工在得到離職手續(xù)表上所有需要的簽名后,人事行政部向員工出具勞動合同的決定;
5、人事行政部安排人員到失業(yè)保險經(jīng)辦機構辦理終止、解除勞動關系備案手續(xù)。憑備案審核意見,到社會保險經(jīng)辦機構中止職工社會保險關系。同時封存離職員工的公積金。如離職員工需要轉移公積金則由人事行政部根據(jù)其所提供的新賬戶進行轉移 ,如需取出則由員工自行辦理;
6、人事行政部在職工解除勞動關系之日起30日內,到失業(yè)保險經(jīng)辦機構辦理失業(yè)保險待遇審核手續(xù);
7、人事行政部將離職員工的檔案重新歸檔,同時結清工資。
員工自行離職后以未簽勞動合同為由申請勞動仲裁
法律分析:建立勞動關系的一個月內,用人單位應當依法與勞動者簽訂書面勞動合同。不簽訂,勞動者可以直接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系,并根據(jù)《勞動合同法》主張未簽訂書面勞動合同期間二倍工資的賠償金。
法律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條 訂立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協(xié)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依法訂立的勞動合同具有約束力,用人單位與勞動者應當履行勞動合同約定的義務。
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三十六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xié)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員工已經(jīng)離職,可以申請勞動仲裁嗎?
員工已經(jīng)離職,是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要求單位支付 未簽勞動合同 期間的雙倍工資。單位和員工 沒有簽訂勞動合同 ,員工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要求單位支付 未簽訂勞動合同 期間的雙倍工資。單位在員工入職一個月內未與 員工簽訂勞動合同 ,員工是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要求單位支付未簽訂勞動合同期間的雙倍工資的。如果超過一年未簽訂合同,那么默認為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未簽訂勞動合同能要求支付雙倍工資的時間為入職后的一年內。勞動仲裁的受理也是有時效性的,在受理以前一年內的勞動爭議。所以要求單位支付雙倍工資的時間應該為入職后一年內與仲裁受理的前一年內的重合部分。依據(jù)《勞動合同法》第十條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 訂立勞動合同 的,勞動關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第八十二條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guī)定不與勞動者 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二十七條 勞動爭議申請仲裁 的時效期間為一年。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前款規(guī)定的仲裁時效,因當事人一方向對方當事人主張權利,或者向有關部門請求權利救濟,或者對方當事人同意履行義務而中斷。從中斷時起,仲裁時效期間重新計算。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當理由,當事人不能在本條第一款規(guī)定的仲裁時效期間申請仲裁的,仲裁時效中止。從中止時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時效期間繼續(xù)計算。 勞動關系存續(xù)期間 因拖欠勞動報酬發(fā)生爭議的,勞動者申請仲裁不受本條第一款規(guī)定的仲裁時效期間的限制;但是,勞動關系終止的,應當自勞動關系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與員工未簽訂勞動合同,他自己離職,他現(xiàn)在要去勞動仲裁
法律主觀:
沒有簽訂書面 勞動合同 的,為不定期 勞動關系 ,勞動者可以隨時終止勞動關系。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 解除勞動合同 :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 社會保險 費的。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fā)生的下列勞動爭議,適用本法: (一)因確認勞動關系發(fā)生的爭議; (二)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發(fā)生的爭議; (三)因除名、辭退和辭職、離職發(fā)生的爭議; (四)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以及勞動保護發(fā)生的爭議; (五)因勞動報酬、工傷醫(yī)療費、經(jīng)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等發(fā)生的爭議; (六)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勞動爭議。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十八條 申請人申請仲裁應當提交書面仲裁申請,并按照被申請人人數(shù)提交副本。
員工離職仲裁公司如何處理
法律主觀:
一、員工離職申請勞動仲裁的時間
離職后一年內可以申請勞動仲裁。根據(jù)我國相關法律規(guī)定,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一年。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
二、員工申請勞動仲裁技巧
(一)先了解案情,確定簽訂勞動合同的單位,即找到被申請人?,F(xiàn)在有些單位讓勞動者簽訂空白合同,一旦勞動者申請勞動仲裁就很難確定用人或用工單位。一般情況下可以通過社保明細、工作牌(證)等來確認被申請人。
(二)確定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一般是區(qū)級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管轄。法律規(guī)定勞動爭議有勞動合同履行地或用工單位所在地的勞動爭議委員會管轄。
(三)寫好《勞動爭議仲裁申請書》,一般格式是申請人的姓名和住址等、被申請人的名稱、社會信用代碼和地址等具體信息。
(四)準備證據(jù),可以把《勞動合同》、工資單、社保明細等書面材料準備好,如果有錄音可以刻成光盤等
(五)把《勞動爭議仲裁申請書》和相關的證據(jù)材料交給勞動爭議仲裁委,準備一式三份,交兩份給勞動爭議仲裁委,自己留一份(如果是勞務派遣,需要一式四份)。
(六)勞動爭議仲裁委在收到材料后,會在五日內決定是否受理,并會通知勞動者。如果受理,會把開庭時間一并通知。
三、離職后還可以申請勞動仲裁嗎?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規(guī)定沒有超過申請仲裁時效的可以申請勞動仲裁。
第二十七條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一年。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
前款規(guī)定的仲裁時效,因當事人一方向對方當事人主張權利,或者向有關部門請求權利救濟,或者對方當事人同意履行義務而中斷。從中斷時起,仲裁時效期間重新計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當理由,當事人不能在本條第一款規(guī)定的仲裁時效期間申請仲裁的,仲裁時效中止。從中止時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時效期間繼續(xù)計算。
勞動關系存續(xù)期間因拖欠勞動報酬發(fā)生爭議的,勞動者申請仲裁不受本條第一款規(guī)定的仲裁時效期間的限制;但是,勞動關系終止的,應當自勞動關系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規(guī)定:
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發(fā)生以下勞動爭議可以申請勞動仲裁:
(一)因確認勞動關系發(fā)生的爭議;
(二)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發(fā)生的爭議;
(三)因除名、辭退和辭職、離職發(fā)生的爭議;
(五)因勞動報酬、工傷醫(yī)療費、經(jīng)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等發(fā)生的爭議;
(四)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以及勞動保護發(fā)生的爭議;
(六)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勞動爭議。
申請勞動爭議仲裁指南
一、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fā)生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依法申請調解、仲裁、提起訴訟,也可以協(xié)商解決。
二、勞動爭議發(fā)生后,當事人可以在30日內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在勞動爭議發(fā)生之日起60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15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以上就是員工離職申請勞動仲裁的時間的全部內容,申請勞動仲裁,需要向當?shù)氐闹俨梦瘑T會提交仲裁申請書。若雙方當事人均同意調解的,會先行組織調解。經(jīng)過調解達成一致意見后,仲裁委員會會做出調解書,此時程序終止。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條 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一年。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 前款規(guī)定的仲裁時效,因當事人一方向對方當事人主張權利,或者向有關部門請求權利救濟,或者對方當事人同意履行義務而中斷。從中斷時起,仲裁時效期間重新計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當理由,當事人不能在本條第一款規(guī)定的仲裁時效期間申請仲裁的,仲裁時效中止。從中止時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時效期間繼續(xù)計算。 勞動關系存續(xù)期間因拖欠勞動報酬發(fā)生爭議的,勞動者申請仲裁不受本條第一款規(guī)定的仲裁時效期間的限制;但是,勞動關系終止的,應當自勞動關系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為什么越來越多的員工,離職的時候會選擇勞動仲裁?
為什么這么多公司違反勞動法?近年來,隨著勞動合同法的普及,員工越來越懂得保護自己的合法勞動權益。和以前的員工不同,公司可以隨便敷衍一下。
越來越多的退休員工申請勞動仲裁。我代表這么多公司,這么多年來還沒有改善過。
一、退休員工為什么去勞動仲裁?
除了這些原因以外,都是公司的原因。公司未繳納或未滿額繳納社會保障,隨意扣除工資,不支付離職工資,強制裁員,違法解雇等?;旧峡梢哉f是由于公司的原因。責任員工有那個時間不能去勞動仲裁。
即使一部分員工是所謂的“勞動合同工”,這也是以公司存在違法勞動法為前提的。員工去勞動仲裁的理由是什么?
二、現(xiàn)在公司不會欺騙那么好的員工。
以前,包括現(xiàn)在,也經(jīng)常聽公司職員的話。
1、公司寧愿用一萬去打官司。我不賠償3000元。一年半之間,你也不一定會勝訴。公司延長也會讓你死。
2、公司有關系。公司花了錢。公司害怕你嗎?申請勞動仲裁也是徒勞的。如果不相信的話請嘗試一下。
3、你申請勞動仲裁,影響了你個人的信用,你以后找工作就麻煩了!
確實,以前很多員工不知道勞動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guī),而且普法也不足。而且,由于員工養(yǎng)家,很多員工沒有勞動權益的概念,所以也不會對此感到迷惑。被公司嚇到了的話,就不能去勞動仲裁了。
而且很多公司對員工采用各種各樣的方法,去欺騙員工,去欺騙員工。
但是,現(xiàn)在不同了。在網(wǎng)絡時代,員工知道相關法律和法規(guī)。隨著相關部門的普及,我想欺騙員工。只要有在公司說的話,員工就不會相信。
三、員工不相信公司,所以只能相信勞動仲裁。
說白了,在很多公司里,員工的工作目的是為了擁有公司,對公司基本沒有信用感,而且公司的一些方法,不能讓員工更信任,畢竟員工吃公司的損失太多了。
此時勞動仲裁相對還是比較有力量的,是員工唯一可以相信的機構,無論怎么樣,員工都會通過勞動仲裁去嘗試!
整體來說,是造成了這樣的狀況,還是公司自身造成的,由于各種做法已經(jīng)使員工喪失了信任,一旦離職,勞動權益受到損害,就去申請勞動仲裁。這也是非常正常的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