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履行地確定的法律規(guī)定(合同履行不能的法律后果)
合同履行地法院的法律依據(jù)是什么
法律主觀:
合同履行地的法院的規(guī)定是根據(jù)《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十八條,規(guī)定了確定合同履行地的一般規(guī)則,即:合同約定履行地點的,以約定的履行地點為合同履行地。,即時結清的合同,交易行為地為合同履行地。合同沒有實際履行,當事人雙方住所地都不在合同約定的履行地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合同履行不能的法律后果有:,1.解除權人有權解除合同;,2.過錯方應當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3.因不可抗力導致合同履行不能的,當事人免除或者部分免除責任。,根據(jù)《民法典》第五百九十條規(guī)定,當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據(jù)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是法律另有規(guī)定的除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應當及時通知對方,以減輕可能給對方造成的損失,并應當在合理期限內提供證明。當事人遲延履行后發(fā)生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違約責任。,合同履行原則有:,1.實際履行原則;,2.誠實信用原則;,3.適當履行原則;,4.協(xié)作履行原則;,5.經濟合理原則。,合同履行的原則,是指法律規(guī)定的所有種類合同的當事人在履行合同的整個過程中所必須遵循的一般準則。,根據(jù)《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條規(guī)定,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全面履行自己的義務。當事人應當遵循誠信原則,根據(jù)合同的性質、目的和交易習慣履行通知、協(xié)助、保密等義務。當事人在履行合同過程中,應當避免浪費資源、污染環(huán)境和破壞生態(tài)。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一條當事人就有關合同內容約定不明確,依據(jù)前條規(guī)定仍不能確定的,適用下列規(guī)定: (一)質量要求不明確的,按照強制性國家標準履行;沒有強制性國家標準的,按照推薦性國家標準履行;沒有推薦性國家標準的,按照行業(yè)標準履行;沒有國家標準、行業(yè)標準的,按照通常標準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標準履行。 (二)價款或者報酬不明確的,按照訂立合同時履行地的市場價格履行;依法應當執(zhí)行政府定價或者政府指導價的,依照規(guī)定履行。 (三)履行地點不明確,給付貨幣的,在接受貨幣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動產的,在不動產所在地履行;其他標的,在履行義務一方所在地履行。 (四)履行期限不明確的,債務人可以隨時履行,債權人也可以隨時請求履行,但是應當給對方必要的準備時間。 (五)履行方式不明確的,按照有利于實現(xiàn)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 (六)履行費用的負擔不明確的,由履行義務一方負擔;因債權人原因增加的履行費用,由債權人負擔。
合同履行地的規(guī)定
法律主觀:
合同履行地 的規(guī)定如下:《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條規(guī)定,合同生效后,當事人就質量、價款或者報酬、履行地點等內容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可以協(xié)議補充;不能達成補充協(xié)議的,按照合同相關條款或者交易習慣確定。第五百一十一條第三項規(guī)定,當事人就有關合同內容約定不明確,依據(jù)前條規(guī)定仍不能確定的,履行地點不明確,給付貨幣的,在接受貨幣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動產的,在不動產所在地履行;其他標的,在履行義務一方所在地履行。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一十條
合同生效后,當事人就質量、價款或者報酬、履行地點等內容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可以協(xié)議補充;
不能達成補充協(xié)議的,按照合同相關條款或者交易習慣確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一十一條
當事人就有關合同內容約定不明確,依據(jù)前條規(guī)定仍不能確定的,適用下列規(guī)定:
(三)履行地點不明確,給付貨幣的,在接受貨幣一方所在地履行;
交付不動產的,在不動產所在地履行;
其他標的,在履行義務一方所在地履行。
合同履行地有什么法律規(guī)定
對于 合同履行地 ,根據(jù)《 民事訴訟法 司法解釋》第十八條規(guī)定,合同約定履行地點的,以約定的履行地點為合同履行地。合同對履行地點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爭議標的為給付貨幣的,接收貨幣一方所在地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動產的,不動產所在地為合同履行地;其他標的,履行義務一方所在地為合同履行地。即時結清的合同,交易行為地為合同履行地。合同 沒有實際履行 ,當事人雙方住所地都不在合同約定的履行地的,由被告住所地 人民法院管轄 ?!吨腥A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一條當事人就有關合同內容約定不明確,依據(jù)前條規(guī)定仍不能確定的,適用下列規(guī)定: (一)質量要求不明確的,按照強制性國家標準履行;沒有強制性國家標準的,按照推薦性國家標準履行;沒有推薦性國家標準的,按照行業(yè)標準履行;沒有國家標準、行業(yè)標準的,按照通常標準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標準履行。 (二)價款或者報酬不明確的,按照訂立合同時履行地的市場價格履行;依法應當執(zhí)行政府定價或者政府指導價的,依照規(guī)定履行。 (三)履行地點不明確,給付貨幣的,在接受貨幣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動產的,在不動產所在地履行;其他標的,在履行義務一方所在地履行。 (四)履行期限不明確的,債務人可以隨時履行,債權人也可以隨時請求履行,但是應當給對方必要的準備時間。 (五)履行方式不明確的,按照有利于實現(xiàn)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 (六)履行費用的負擔不明確的,由履行義務一方負擔;因債權人原因增加的履行費用,由債權人負擔。
如何認定合同履行地
法律主觀:
一、如何確定合同履行地
合同履行 地的確定首先根據(jù)當事人間的約定,;當事人沒有約定的,則應當依照法律的規(guī)定。關于 合同 履行地的法律規(guī)定如下:
《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一條的規(guī)定,當事人就有關合同內容約定不明確,依據(jù)前條規(guī)定仍不能確定的,適用下列規(guī)定:
(一)質量要求不明確的,按照強制性國家標準履行;沒有強制性國家標準的,按照推薦性國家標準履行;沒有推薦性國家標準的,按照行業(yè)標準履行;沒有國家標準、行業(yè)標準的,按照通常標準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標準履行。
(二)價款或者報酬不明確的,按照訂立合同時履行地的市場價格履行;依法應當執(zhí)行政府定價或者政府指導價的,依照規(guī)定履行。
(三)履行地點不明確,給付貨幣的,在接受貨幣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動產的,在不動產所在地履行;其他標的,在履行義務一方所在地履行。
(四)履行期限不明確的,債務人可以隨時履行,債權人也可以隨時請求履行,但是應當給對方必要的準備時間。
(五)履行方式不明確的,按照有利于實現(xiàn)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
(六)履行費用的負擔不明確的,由履行義務一方負擔;因債權人原因增加的履行費用,由債權人負擔。
當事人沒有約定應按照上述法條的第(三)項確定合同履行地。
二、合同履行的基本規(guī)則
1.履行主體
履行主體是指履行合同債務和接受履行的人。債權人、債務人是履行合同義務的主體。第三人也可以替代債務人向債權人作出履行或者替代債權人接受債務人的履行。
2.履行標的
履行標的是指債務人應當給付的內容,包括交付實物、支付貨幣、提供勞務等
3.履行地點
履行地點當事人有約定的,應當依當事人約定;當事人沒有約定的,則應當依照法律的規(guī)定。
4.履行期限
指債務人應當履行債務的時期,在履行期限確定以后,債務人在履行期尚未到來之前不必要作出履行,債權人也不得要求債務人作出履行。
5.履行方式
履行方式是債務人履行義務的方法。履行方式不明確的,應當按照有利于實現(xiàn)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
6.履行費用
履行費用是指債務人履行合同所支付的費用。履行費用的負擔不明確的,由履行義務一方負擔。
三、合同履行的原則
1.全面履行原則;
2.誠信履行原則;
3.節(jié)約資源、保護生態(tài)原則。
法律客觀:
《民法典》
第五百一十條
合同生效后,當事人就質量、價款或者報酬、履行地點等內容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可以協(xié)議補充;
不能達成補充協(xié)議的,按照合同相關條款或者交易習慣確定。
合同履行地法律規(guī)定
法律分析:有約定依約定,合同對履行地點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確定規(guī)則是:爭議的標的為給付貨幣的,接收貨幣一方所在地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動產的,不動產所在地為合同履行地;其他標的,履行義務一方所在地為合同履行地,即時結清的合同,交易行為地為合同履行地。
法律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零二條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規(guī)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規(guī)的規(guī)定,合同應當辦理批準等手續(xù)的,依照其規(guī)定。未辦理批準等手續(xù)影響合同生效的,不影響合同中履行報批等義務條款以及相關條款的效力。應當辦理申請批準等手續(xù)的當事人未履行義務的,對方可以請求其承擔違反該義務的責任。
依照法律、行政法規(guī)的規(guī)定,合同的變更、轉讓、解除等情形應當辦理批準等手續(xù)的,適用前款規(guī)定。
合同履行地法律是如何規(guī)定的
對于買賣合同,標的物實際交付地即可認定為合同履行地。對買賣合同履行地的確定,應當采取以下原則:
第一、雙方當事人在合同中對交貨地點另有約定的,以約定的交貨地點為合同履行地;
第二、雙方當事人在合同中對交付貨物地點沒有約定的,但依法可以確定的,以法律所確定的交貨地點為合同履行地;
第三、買賣合同的實際履行地點與合同中約定的交貨地點不一致的,以實際履行地點為合同履行地;
第四、依上述方法對買賣合同的履行地點尚不能確定的,則給付貨幣的,在接受貨幣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動產的,在不動產所在地履行;其他標的的,在履行義務一方所在地履行。
法律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一條?當事人就有關合同內容約定不明確,依據(jù)前條規(guī)定仍不能確定的,適用下列規(guī)定:
(一)質量要求不明確的,按照強制性國家標準履行;沒有強制性國家標準的,按照推薦性國家標準履行;沒有推薦性國家標準的,按照行業(yè)標準履行;沒有國家標準、行業(yè)標準的,按照通常標準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標準履行。
(二)價款或者報酬不明確的,按照訂立合同時履行地的市場價格履行;依法應當執(zhí)行政府定價或者政府指導價的,依照規(guī)定履行。
(三)履行地點不明確,給付貨幣的,在接受貨幣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動產的,在不動產所在地履行;其他標的,在履行義務一方所在地履行。
(四)履行期限不明確的,債務人可以隨時履行,債權人也可以隨時請求履行,但是應當給對方必要的準備時間。
(五)履行方式不明確的,按照有利于實現(xiàn)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
(六)履行費用的負擔不明確的,由履行義務一方負擔;因債權人原因增加的履行費用,由債權人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