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銷合同是何種訴訟(撤銷合同的訴訟期限)
怎么申請法院撤銷合同
法律分析:申請法院撤銷合同的方式:向有管轄權的法院提交起訴狀,寫明撤銷合同的訴求及其依據(jù),后續(xù)事項由法院處理判決。因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當事人已經(jīng)約定管轄的,以約定為準。當事人沒有約定管轄的,通常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
法律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二十三條 因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三十四條 合同或者其他財產權益糾紛的當事人可以書面協(xié)議選擇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簽訂地、原告住所地、標的物所在地等與爭議有實際聯(lián)系的地點的人民法院管轄,但不得違反本法對級別管轄和專屬管轄的規(guī)定。
起訴撤銷合同需要哪些資料?
訴訟撤銷合同流程:1、提起訴訟的一方當事人應當提交起訴狀,載明訴訟請求及相關事由,并提供被告基本信息,向有管轄權的法院提起訴訟;2、訴訟過程中,請求撤銷合同的一方對合同具有可撤銷的事由負有舉證義務,應提供相關證據(jù)證明;3、法院審理后認為可撤銷的,可以撤銷該合同,撤銷后的合同自始不發(fā)生法律效力。
【法律依據(jù)】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九條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二)有明確的被告;(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四)屬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第一百二十條起訴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并按照被告人數(shù)提出副本。書寫起訴狀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起訴,由人民法院記入筆錄,并告知對方當事人?!睹穹ǖ洹返谝话傥迨鍡l無效的或者被撤銷的民事法律行為自始沒有法律約束力。
解除合同是什么訴
一、解除合同是什么訴
1、解除合同屬于形成之訴
解除合同屬于對雙方的合同進行變更處理的訴訟行為。形成之訴,又稱為變更之訴或者創(chuàng)設之訴,是原告請求法院變更某一法律關系之訴。法律設立形成之訴的目的主要是使法律狀態(tài)的變動效果不僅對當事人發(fā)生效力,而且對第三人也發(fā)生法律效力,所以形成之訴必須在法律有特別規(guī)定的情形下才可以提起。
2、法律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三條
合同成立后,合同的基礎條件發(fā)生了當事人在訂立合同時無法預見的、不屬于商業(yè)風險的重大變化,繼續(xù)履行合同對于當事人一方明顯不公平的,受不利影響的當事人可以與對方重新協(xié)商;在合理期限內協(xié)商不成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解除合同。
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應當結合案件的實際情況,根據(jù)公平原則變更或者解除合同。
二、通常解除合同需要什么流程
1、通知對方。當事人約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條件的,在解除合同的條件成就時,解除權人如果選擇解除合同,應通知對方當事人;發(fā)生法定情形而使當事人享有解除權的,解除權人如果選擇解除合同,同樣也應通知對方當事人。在這兩種情況下,合同從通知到達對方當事人時起解除;
2、對解除合同存在異議的,可請求法定機構解決。當事人一方解除合同的通知到達對方后,對方不同意解除合同的,可向法院起訴或依據(jù)仲裁協(xié)議向仲裁機構提出申請,請求確認解除合同的效力。對于這些有效裁定,當事人必須執(zhí)行;
3、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解除合同應當辦理批準、登記手續(xù)的,應遵守特別程序的規(guī)定。
撤銷合同之訴的訴訟請求
法律分析:債權人撤銷權不是單純的形成權,而是兼具形成權和請求權的特點?!俺蜂N權的主要目的是撤銷已實施的民事行為,而返還財產只是因民事行為被撤銷所產生的后果?!钡菍崉罩?,大部分的律師在代理此類案件時,只會提出兩個訴訟請求:一是請求法院撤銷債務人與第三人之間的某個行為;二是請求判令債務人或者有過錯的第三人賠償債權人行使撤銷權所支出的律師費、差旅費等必要費用。很多律師或者當事人會忽視債權人撤銷權的請求權屬性,遺漏提出要求“恢復原狀”或“返還財產”等具有請求權屬性的訴訟請求。這一疏忽極可能導致當事人為了達到該目的,要另外再提起一個訴訟,造成不必要的訟累。更為重要的是,一個訴訟變?yōu)閮蓚€訴訟,導致時間被大量耗費。法諺有云:“遲到的正義非正義”,這樣的結果定然不是當事人所追求的。
法律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三十八條 債務人以放棄其債權、放棄債權擔保、無償轉讓財產等方式無償處分財產權益,或者惡意延長其到期債權的履行期限,影響債權人的債權實現(xiàn)的,債權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撤銷債務人的行為。
第五百三十九條 債務人以明顯不合理的低價轉讓財產、以明顯不合理的高價受讓他人財產或者為他人的債務提供擔保,影響債權人的債權實現(xiàn),債務人的相對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該情形的,債權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撤銷債務人的行為。
第五百四十條 撤銷權的行使范圍以債權人的債權為限。債權人行使撤銷權的必要費用,由債務人負擔。
第五百四十一條 撤銷權自債權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一年內行使。自債務人的行為發(fā)生之日起五年內沒有行使撤銷權的,該撤銷權消滅。
債權人請求撤銷債務人與第三人房產登記的屬于民事訴訟還是行政訴訟
這個問題可能涵蓋了兩個方面
1、首先可能是一個行政訴訟,不動產登記是在不動產登記機構進行登記,如果你是權利人或者利害關系人,你認為登記錯誤,可以申請變更登記或者異議登記,或者你認為登記行為是違法的,你可以提起行政訴訟;被告是不動產登記機構。
2、其次可能是個民事訴訟,債務人和第三人之間就房產過戶可能會達成一個民事合同,不管是買賣或者是贈與,如果你認為這個合同是他們惡意串通損害債權人利益,或者無權處分,或者其他,你可以起訴至法院要求撤銷這個合同 或者確認這個合同無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