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動產權證房屋所有權證的區(qū)別(房產證和不動產權證哪個更好)
房屋產權證和不動產權證的區(qū)別
房產證與不動產證的區(qū)別:
1、不動產證是包含房產證的,房產證只是不動產證的其中一種證,也就是說不動產證的范圍比房產證的范圍廣;
2、不動產證包括房產證、土地證、林地證的絕大多數內容,而房產證是包括房屋所有權人、共有情況、房屋坐落、登記時間、房屋性質、規(guī)劃用途、房屋狀況和土地狀況。
房產證和不動產權證的不同主要體現在以下3個方面:
1、證件名稱不同:房產證全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房屋所有權證》;不動產權證書全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動產權證書》。在不動產權證書里面還有一個二維碼,市民通過手機掃描后即可了解相關信息,同時還有防偽功能;
2、監(jiān)制機關不同:房產證監(jiān)制單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部,國務院機構改革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而新的不動產權證書,監(jiān)制單位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土資源部;
3、權證編號不同:房產證包括兩個編號,分別是建房注冊號和房屋所有權證號;不動產權證書也包括兩個編號,分別是證書編號和不動產權編號。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七條
不動產權屬證書是權利人享有該不動產物權的證明。不動產權屬證書記載的事項,應當與不動產登記簿一致;記載不一致的,除有證據證明不動產登記簿確有錯誤外,以不動產登記簿為準。
房屋所有權和不動產權證有什么區(qū)別
1、性質不一樣:不動產權證是房產證和土地使用權證書的合二為一,房產證又叫房屋所有權證。它是購房者擁有房屋的合法所有權的證明,但其只是房屋的權屬證明,未涉及土地的使用權。
2、防輻射標簽房產證沒有防輻射標簽,不動產證有防輻射標簽。
3、內容不一樣:房產證外頁只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房屋所有權證,內頁內容包括房屋產權人,共有情況,房屋坐落,登記時間,房屋性質,規(guī)劃用途,房屋狀況和土地狀況;而不動產權證的外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動產權證,內頁規(guī)定了權利人,共有情況,權利類型,權利性質,用途,面積,使用期限權利其他狀況等。
4、發(fā)證機關不一樣:房產證的發(fā)證機關是市(縣)房地產管理局(房產管理局)或市(縣)人民政府;不動產登記機構為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依法確定的,統(tǒng)一負責不動產登記工作的部門。例如:XX縣人民政府確定由該縣國土資源局負責不動產登記工作,則縣國土資源局為該縣不動產登記機構,登記簿證加蓋“XX縣國土資源局不動產登記專用章”。
5、版本不一樣:房產證只有一個版本,而不動產權證有"單一版“和”集成版“兩個版本。單一版證書記載一個不動產單元上的不動產權利,而集成版證書記載統(tǒng)一權利人在統(tǒng)一登記轄區(qū)內享有的多個不動產單元上的不動產權利。目前主要采用單一版證書。
6、費用不一樣:辦理房產證時,要按照土地面積,房產面積分別進行兩次測繪,繳納兩次測繪費用,繳納兩份制證成本費。不懂產權證測繪只要一次就行,制證的成本費也就收一次。
房屋不動產權證怎么辦理
1、首先,確定開發(fā)商已經進行初始登記了。因為權屬登記通常先由開發(fā)商完成初始登記,之后才由各個買受人分別辦理商品房買賣登記的,因此開發(fā)商辦理初始登記是購房者自己個人辦理不動產權證的必要前提條件。在通常情況下,初始登記主要系由開發(fā)商向權屬登記機構提供立項批文、土地使用權證、測繪資料等證明文件,在此過程中開發(fā)商可要求買受人配合提供相應材料。在開發(fā)商完成初始登記后買受人可自行申辦產權。
2、在買受人自行申辦產權的期間需開發(fā)商提供相應材料(比如單元測繪圖紙等)的,開發(fā)商負有相應協(xié)辦義務。另外,依照《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中的規(guī)定,房地產開發(fā)企業(yè)應當在商品房的交付使用之日起60日內,將需要由買受人提供辦理房屋的權屬登記的資料報送房屋所在地房地產主管部門。
3、通常主管部門辦理初始登記所需時間大約為20~60日不等。因此在收房人住后的兩三個月之后,你可以向開發(fā)商詢問辦理初始登記的情況,也可以到本地的房地產交易信息網站進行查詢。其實個人單獨辦理不動產權證的手續(xù)是比較繁瑣的,而且需要注意的事項也不少。
4、比如在辦理不動產權證時,業(yè)主需要注意房產證登記產權人要在領證的時候到場、攜帶本人身份證并簽字。與其同時,還要繳納相關費用,包括契稅、印花稅、工本費等。再比如,若有購房按揭貸款,不動產權證時極有可能需要在貸款銀行作抵押登記。
房屋產權證和不動產權證的區(qū)別
1、 不動產權 證包括 房產證 其實人們所講的不動產權證全稱為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動產權證書,簡稱為不動產權證。 一般來說,不動產權證是包括了非常多種類證書的,例如大家比較常見的房產證、土地證、林地證等都在其中。 2、證書內容不同房產證的內容僅僅包括了產權人的信息、房屋的位置、產權的共有情況、房屋的登記時間、房屋的規(guī)劃用途等,而 不動產證 上不僅僅包括了房產證上的所有內容還,除此之外還包括了不動產的單元號、鐳射區(qū)以及產權的使用期限等內容。 不僅如此,每個不動產權證上都有唯一的代碼。 相當于不動產證的 身份證 ,可以在全國范圍內進行檢索。 另外,不動產權證在標注上面比房產證優(yōu)化了很多,簡明扼要,比如權利人、共有情況、坐落、不動產單元號、權利類型、權利性質、用途、使用期限、權利其他狀況等。 3、不動產權證和房產證的監(jiān)制機關不同房產證監(jiān)制單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部,在國務院機構改革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 不動產權證監(jiān)制單位則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土資源部。 《房屋登記辦法》第八十三條 因合法建造房屋申請 房屋所有權 初始登記的,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記申請書; (二)申請人的身份證明; (三) 宅基地使用權 證明或者集體所有建設用地使用權證明; (四)申請登記房屋符合城鄉(xiāng)規(guī)劃的證明; (五)房屋測繪報告或者村民住房平面圖; (六)其他必要材料。 申請村民住房所有權初始登記的,還應當提交申請人屬于房屋所在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證明。 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申請房屋所有權初始登記的,還應當提交經村民會議同意或者由村民會議授權經村民代表會議同意的證明材料。
房產證和不動產證有什么區(qū)別
房產證和不動產權證的區(qū)別主要體現在以下3個方面:
1、證件名稱不同:房產證全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房屋所有權證》;不動產權證書全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動產權證書》。在不動產權證書里面還有一個二維碼,市民通過手機掃描后即可了解相關信息,同時還有防偽功能。
2、監(jiān)制機關不同:房產證監(jiān)制單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部,國務院機構改革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而新的不動產權證書,監(jiān)制單位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土資源部。
3、權證編號不同:房產證包括兩個編號,分別是建房注冊號和房屋所有權證號;不動產權證書也包括兩個編號,分別是證書編號和不動產權編號。
擴展資料
2011年8月下旬稅務部門表示房產加名按房價一半征契稅 。2013年4月,北京市住建委稱,為防止虛假房屋買賣等行為,保障房屋交易安全,今后北京購房人拿到的房產證將可自愿并免費設立密碼,房屋如需辦理轉讓、變更、抵押等登記業(yè)務時,須提供密碼才可辦理。預計于2013年下半年實施。
作為證書之一種,房產證具有以下顯著特點
(1)房產證只能由房地產主管機關發(fā)放。
(2)房產證是對特定房屋所有權歸屬的書面證明,并可記載特定房屋共有狀況以及是否設定擔保物權等狀況?;谝晃镆粰嘀髁x,房產證以一房屋一房產證為原則,即一個具有獨立建筑結構與使用功能的房屋 (包括區(qū)分所有的房屋)只有一個所有權,在不動產登記上只能有一項所有權登記,并且據此只能發(fā)放一個房產證。
(3)房產證只能向特定房屋的所有權人發(fā)放,如房屋系共有,在房屋所有權證之外,還可向共有權人發(fā)放共有權證。
(4)房產證是登記機關在對特定房屋權屬情況進行登記之后,向特定權利人發(fā)放的權屬證明,房產證的內容應與登記簿的內容相一致。
由于房屋是重要的不動產,與之相關的交易活動極為普遍,因而房產證在交易活動中得到廣泛的運用。但在實務中,對房產證的認識與其性質相悖之處仍嫌較多,歸納起來主要有兩類:
其一,顛倒房產證和不動產登記簿的關系,以為房產證是證明房屋所有權的唯一合法憑證,登記簿只是房產證的檔案。
例如,在實務中判斷一個人是否擁有特定房屋的所有權時,以為是否持有房產證就是根本依據。
其二,混淆證書與證券的性質,以為房產證具有證券的性質與作用,可以代表其上記載的房屋所有權。
例如,在房屋買賣中,以為房產證的交付具有房屋所有權移轉的效力;或者在房屋抵押中,以為房產證交給抵押權人占有具有設定抵押權的效力。
按照我國現行的房屋所有權登記制度,房屋登記是城鎮(zhèn)房屋權利歸屬的法定公示方法。在以房屋為標的物的交易活動中,以房屋為標的物的物權取得、設定、變動等,須經登記始發(fā)生物權法上的效力。所以,房屋所有權歸屬的確認須以登記簿上的記載為準。
房產證作為一種證書,雖然可以證明房屋所有權歸屬于誰的法律事實,但其證明力的依據是其上記載與登記簿上的記載具有一致性。如果離開了不動產登記簿或與登記簿的記載不相一致,房產證在交易活動中就失去了對房屋權利歸屬的證明力,而只能成為向登記機關請求確權的證明文件。如果登記簿上未作變更,房產證自身任何單獨的變更均不產生物權法上的效力。
例如,在房屋買賣時,房產證的交付并不產生房屋所有權移轉的效果,房產證受讓人并不能以取得出賣人的房產證為由,主張其已經取得房屋所有權。房產證遺失后,房屋所有權人并不因此失去房屋所有權,權利人可根據登記簿的記載主張和行使權利,并可要求機關根據登記簿上的記載補發(fā)房產證??梢姡慨a證不能脫離登記簿的記載而發(fā)揮其證明作用。
所謂"房屋權屬證書是權利人依法擁有房屋所有權并對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處分權利的唯一合法憑證"的規(guī)定,實際上顛倒了房產證和不動產登記簿的關系,誤解了物權公示的原則、意義和適用規(guī)則。房產證也不具有代表房屋所有權的功能,這一點與證券大不相同。
同是書面憑證,證書與證券在性質上的主要區(qū)別是:證書僅僅是證明法律事實的書面憑證,房產證作為權利證書,只能證明特定房屋所有權歸屬于誰,而不能代表其上記載的權利;證券不僅能夠證明權利的歸屬,如當事人在訴訟中即使只有持有證券這一孤證,亦可充分證明其擁有證券上的權利,而且還能代表其上記載的權利,移轉交付證券即產生權利移轉的效力。
當然,在與房屋有關的交易活動中,房產證還是能夠起到一定的證明作用。但是,房產證所起到的只是初步的證明作用。在房屋買賣的締約過程開始時,欲出賣房屋的一方出示房產證,可以初步證明自己是房屋所有權人,有關的締約談判可以據此展開。
如果雙方初步達成一致并且準備簽訂房屋買賣合同時,一方當事人不應只根據對方房產證的記載就與之訂立合同,而應當到房地產主管機關查閱房屋登記簿,以了解對方是否為真正的房屋所有權人、該房屋上是否設定了抵押等情況。
因為只有登記簿上的記載才是具有公信力的權利歸屬證明。在房屋買賣合同履行時,賣方向買方交付房產證,并不產生房屋所有權移轉的法律效果,必須在不動產登記簿上進行所有權主體的變更登記(即通常所說的"過戶登記"),才能產生房屋所有權移轉的法律效力。
嚴格說來,在房屋所有權移轉過程中,房產證是不能隨之移轉的,房地產主管機關在進行過戶登記之后,不應將賣方原先持有的房產證經變更記載后轉交給買方,而應當將賣方原先持有的房產證收回,再向買方發(fā)放新的房產證。
可見,在房屋交易過程中,房產證的證明作用是極為有限的,遠不如生活中常見的其他一些證書,如身份證、畢業(yè)證、合同書等。當然,盡管房產證的交付不具有物權法上的效力,但在審判實踐中據此判斷是否存在債的關系方面,還是有一定的證明意義。
例如,房產證的交付可以證明雙方當事人之間可能存在房屋買賣合同關系,可以證明賣方有交付房屋所有權的意思表示;在涉及房屋抵押的交易活動中,抵押權人占有房產證可以證明抵押合同關系的存在等等。
參考資料
百度百科-不動產權證書
不動產證和房產證的區(qū)別
1、內頁不同。房產證包括房屋所有權人、共有情況、房屋坐落、登記時間、房屋性質、規(guī)劃用途、房屋狀況和土地狀況;不動產權證規(guī)定了權利人、證件種類、證件號、共有情況、權利人類型、登記原因、使用期限、取得價格(以萬元/平米為單位)。
2、外頁不同。房產證只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房屋所有產權證,并無其他內容。外頁顏色是綠色的,注明當地房地產權證,出具的產證號,也是地方編號,以及地方房地產管理部門的印章;
不動產權證除了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動產權證外,在其右上角寫有不動產登記抵押權、異地登記、查封登記等登記類型。不動產證的外頁是紅色的,注明“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動產權證”,落款“國土資源部”,全國統(tǒng)一編號。
3、印章不同。房產證的發(fā)證機關是市(縣)房地產管理局(房產管理局)或市(縣)人民政府;不動產權證的紙質的《不動產登記簿》、《不動產權證書》和《不動產登記證明》應當加蓋不動產登記機構的“不動產登記專用章”。
不動產登記機構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依法確定的、統(tǒng)一負責不動產登記工作的部門。如:××縣人民政府確定由該縣國土資源局負責不動產登記工作,則縣國土資源局為該縣不動產登記機構,登記簿證加蓋“××縣國土資源局不動產登記專用章“。
4、版本不同。房產證目前只有一個通用版本;不動產權證書一共有單一版和集成版兩個版本,證書中記載了登記簿的主要信息。
單一版證書記載一個不動產單元上的不動產權利,而集成版證書記載同一權利人在同一登記轄區(qū)內享有的多個不動產單元上的不動產權利。在推廣初期,將會主要采用單一版證書。
5、費用不同。房產證的一部分10多年前銷售的商品房,同時有土地證和房產證兩本證書。當時辦理這些證書時,要按照土地面積、房產面積分別進行兩次測繪、繳納兩次測繪費用,繳納兩份制證成本費;不動產證測繪只要一次就行,制證的成本費也就收一次。
擴展資料:
不動產權屬證書是權利人享有該不動產物權的證明。不動產權屬證書記載的事項,應當與不動產登記簿一致;記載不一致的,除有證據證明不動產登記簿確有錯誤外,以不動產登記簿為準。
2015年3月1日起《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正式實施。與此同時,江蘇徐州和四川瀘州兩地頒發(fā)了全國第一本不動產權證書。這標志著全國不動產統(tǒng)一登記制度的落地。
不動產權屬證書
不動產權屬證書是指在不動產登記機構對不動產情況進行審查、登記后,頒發(fā)給不動產權利人用于證明其享有不動產權利的證書。不動產權屬證書可以作為某人享有不動產物權的證據,當事人之間發(fā)生權屬爭議時,一般情形下可以依據不動產權屬證書來解決紛爭,確認權利。
一般情況下,不動產登記權屬證書反映的權利狀況與不動產登記簿記載的內容是一致的,但在它們不一致的情況下,應當依據什么情況來確認物權的歸屬呢?
我國《物權法》第17條是這樣規(guī)定的:不動產權屬證記載的事項,應當與不動產登記簿一致,記載不一致的除有證據證明不動產登記簿有錯誤外,以不動產登記簿為準。以上可以證明不動產登記簿的證明力強于不動產登記權屬證書。
基本內容
不動產權屬證書是權利人享有該不動產物權的證明。不動產權屬證書記載的事項,應當與不動產登記簿一致;記載不一致的,除有證據證明不動產登記簿確有錯誤外,以不動產登記簿為準。
2015年3月1日起《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正式實施。與此同時,江蘇徐州和四川瀘州兩地頒發(fā)了全國第一本不動產權證書。這標志著全國不動產統(tǒng)一登記制度的落地。
房產證(Premises Permit)購房者通過交易,取得房屋的合法所有權,可依法對所購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的證件。即《房屋所有權證》,是國家依法保護房屋所有權的合法憑證。房屋所有者憑證管理和使用自己的房屋。
房產證包括房屋所有權證和房屋共有權證,在通常意義上,房產證是房屋所有權證的簡稱,是由不動產登記機關發(fā)放的證明房屋所有權歸屬的書面憑證。按照我國現行的房屋所有權登記制度,房屋登記是城鎮(zhèn)房屋權利歸屬的法定公示方法。
2011年8月下旬稅務部門表示房產加名按房價一半征契稅 。2013年4月,北京市住建委稱,為防止虛假房屋買賣等行為,保障房屋交易安全,
今后北京購房人拿到的房產證將可自愿并免費設立密碼,房屋如需辦理轉讓、變更、抵押等登記業(yè)務時,須提供密碼才可辦理。預計于2013年下半年實施。
參考資料:百度百科-房產證百度百科-不動產權屬證書
房產百科:不動產權證與房產證有什么區(qū)別
1、名稱不同
不動產權證和房產證最大的區(qū)別就是名稱不同,房產證全稱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房地產權證;不動產證全稱為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動產權證書。
2、內容不同
房產證和不動產證在內容上就有很大的區(qū)別:房產證包含房屋所有權人、共有情況、房屋坐落、登記時間、房屋性質、規(guī)劃用途、房屋狀況和土地狀況;而不動產權證對比房產證增加了鐳射區(qū)、不動產單元號、適用期限等內容。
3、發(fā)證機關不同
不動產權證和房產證的發(fā)證機關不同,房產證印章:發(fā)證機關是市(縣)房地產管理局(房產管理局)或市(縣)人民政府。不動產權證印章:不動產登記機構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依法確定的、統(tǒng)一負責不動產登記工作的部門,如:“XX縣國土資源局不動產登記專用章”。
4、費用不同
在辦理不動產證和房產證的時候,需要繳納的費用也是不一樣的,在辦理房產證的時候需要按照土地面積、房產面積分別進行兩次測繪、繳納兩次測繪費用,繳納兩次制證成本費。不動產證測繪只要一次就行,制證的成本費也就收一次。另外,購房時,也不必再多多部門來回跑,所有手續(xù)都可在不動產登記中心一站完成。
5、版本不同
很多購房者都不知道,不動產證是有兩個版本的,包括單一版和集成版:單一版證書記載一個不動產單元上的不動產權利;集成版證書記載同一權利人在同一登記轄區(qū)內享有的多個不動產單元上的不動產權利。而房產證只有一版本。